作者lezuiwen ()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不服版主之判決
時間Sat Nov 18 19:37:44 2017
※ 引述《eyespot (追求內心的自在)》之銘言:
: 小組長好,根據lenord的說法,回覆如下:
: ※ 引述《lenord ()》之銘言:
: : 小組長好
: : 長期以來都有看網路看資料的習慣
: : 覺得文章寫得不錯,所以就轉過來股板
: https://i.imgur.com/AJyXfLx.jpg
: 此並非"覺得文章寫得不錯,所以就轉過來股板",而為lenord自己的文章
: : 試問這樣也不能嗎!?
: : 還是說現在只要有板友轉文
: : 該版友就必須要被水桶!?
: : 這點我覺得很有趣
: : 再來因為英文名字跟中文一樣
: : 所以就判斷為同人
: 此次判決並非僅根據中英文類似而判決,而是根據過去lenord與現在lenord
: 皆指向相同的部落格而判決;且現在的lenord上站次數極少,而合理判定為新註冊之帳號
看上站次數也知道是新帳號
: : 那是否另外開一個ID
: : 把文轉過來就不會被檢舉?
: : 再來如果要在股板貼文
: : 為什麼會選在這時候?
: : 上站次數已經超過一百次了
: : 早就可以貼文了
: : 那試問版主
: : 如果今天我開一個ID
: : 叫做eyesp0t
: : 把文章轉過來
: : 那板主試不試可以判定這ID是雷諾德
: : 然後再用eyesp0t跟eyespot類似來處置!?
: 此案並非類似帳號,類似帳號會用多重ID查詢來處理,請勿混淆視聽。
: 本案為註銷原有帳號,再註冊一個新帳號,
: 請問你自行註銷被水桶10年的lenord帳號的動機為何?
麻煩板主提出lenord自行註銷帳號的證據
: : 喔,對了
: : 板主似乎避重就輕
: : 沒有在組務版申請多重身分查詢
: 註銷原有帳號,再重新申請相同帳號,故不屬於多重身份查詢之範圍。
: : 就私自將此ID永久水桶
: : 後面再來補證據
: : 這是先斬後奏嘛
: : 那這樣的話
: : 是不是任何一個人只要選上版主
: : 就可以這樣做?
: 註銷原有帳號,再重新申請一樣的新帳號,股板的分身帳號板規並無規範,
: 此舉顯然在鑽板規的漏洞,為維持版上秩序,因此由板主判定並處理,並無不妥。
原來版主可以直接永久水桶
然後再來補充各種理由
請版主提出lenord自行註銷帳號的證據
為維護版上秩序似乎由eyespot板主來講很不合適
去看看板上多少無關股版的文
甚至放任板友發文、推文各種抹黑
請小組長對於eyespot板主適不適任板主來做判決
還是說今天只要沒人檢舉那板主就放任股板給他濫?
或者說檢舉了之後不處理
長期不少板友因為受不了各種抹黑所以自刪文
版規是否該修改?還是股板板主還要繼續放給他濫?
這裡是學術論壇,為什麼現在股板變成抹黑、影射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13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511005069.A.4DB.html
1F:推 IanLi: 與申訴人ID不同請說明關係或不予採用 36.230.58.39 11/19 13:10
2F:推 lenord: 申訴人為lenord本人106.105.112.251 11/19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