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zuiwen ()
看板Law-Service
标题Re: [申诉]不服版主之判决
时间Sat Nov 18 19:37:44 2017
※ 引述《eyespot (追求内心的自在)》之铭言:
: 小组长好,根据lenord的说法,回覆如下:
: ※ 引述《lenord ()》之铭言:
: : 小组长好
: : 长期以来都有看网路看资料的习惯
: : 觉得文章写得不错,所以就转过来股板
: https://i.imgur.com/AJyXfLx.jpg
: 此并非"觉得文章写得不错,所以就转过来股板",而为lenord自己的文章
: : 试问这样也不能吗!?
: : 还是说现在只要有板友转文
: : 该版友就必须要被水桶!?
: : 这点我觉得很有趣
: : 再来因为英文名字跟中文一样
: : 所以就判断为同人
: 此次判决并非仅根据中英文类似而判决,而是根据过去lenord与现在lenord
: 皆指向相同的部落格而判决;且现在的lenord上站次数极少,而合理判定为新注册之帐号
看上站次数也知道是新帐号
: : 那是否另外开一个ID
: : 把文转过来就不会被检举?
: : 再来如果要在股板贴文
: : 为什麽会选在这时候?
: : 上站次数已经超过一百次了
: : 早就可以贴文了
: : 那试问版主
: : 如果今天我开一个ID
: : 叫做eyesp0t
: : 把文章转过来
: : 那板主试不试可以判定这ID是雷诺德
: : 然後再用eyesp0t跟eyespot类似来处置!?
: 此案并非类似帐号,类似帐号会用多重ID查询来处理,请勿混淆视听。
: 本案为注销原有帐号,再注册一个新帐号,
: 请问你自行注销被水桶10年的lenord帐号的动机为何?
麻烦板主提出lenord自行注销帐号的证据
: : 喔,对了
: : 板主似乎避重就轻
: : 没有在组务版申请多重身分查询
: 注销原有帐号,再重新申请相同帐号,故不属於多重身份查询之范围。
: : 就私自将此ID永久水桶
: : 後面再来补证据
: : 这是先斩後奏嘛
: : 那这样的话
: : 是不是任何一个人只要选上版主
: : 就可以这样做?
: 注销原有帐号,再重新申请一样的新帐号,股板的分身帐号板规并无规范,
: 此举显然在钻板规的漏洞,为维持版上秩序,因此由板主判定并处理,并无不妥。
原来版主可以直接永久水桶
然後再来补充各种理由
请版主提出lenord自行注销帐号的证据
为维护版上秩序似乎由eyespot板主来讲很不合适
去看看板上多少无关股版的文
甚至放任板友发文、推文各种抹黑
请小组长对於eyespot板主适不适任板主来做判决
还是说今天只要没人检举那板主就放任股板给他滥?
或者说检举了之後不处理
长期不少板友因为受不了各种抹黑所以自删文
版规是否该修改?还是股板板主还要继续放给他滥?
这里是学术论坛,为什麽现在股板变成抹黑、影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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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12.13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511005069.A.4DB.html
1F:推 IanLi: 与申诉人ID不同请说明关系或不予采用 36.230.58.39 11/19 13:10
2F:推 lenord: 申诉人为lenord本人106.105.112.251 11/19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