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站內Law-Service
標題[公告] 本小組採不告不理原則
時間Thu Oct 23 08:58:46 2014
已經請辭小組長了, 在剩餘的時間內 (其實一直是這樣地處理的) , 我管理組務的原則
將採不告不理.
雖然個人在其他看板有看到一些關於本小組組務的文章, 但是, 基於不告不理原則,
以及, 不能以除共所周知 (common knowledge) 外於個人在判決時自我在心中生成證據,
所以, 未依程序於本小組完成相關說明者, 以本小組小組長的身分, 我將不予理會.
以上, 請各位使用者知悉.
ninmi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8.79.134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414025929.A.2F3.html
※ 編輯: ninmit (116.228.79.134), 10/23/2014 08: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