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tod (甜甜的笑~)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半年約聘人員請產假問題
時間Sat May 30 20:54:34 2020
於A公司已工作三年。
是約聘職
半年續約一次
(人資表示 雖約聘但仍比照正職員工)
前陣子發現已懷孕 預產期於12月中
但下次續約是在10月底要續簽
降是否有產假?
公司會不會因為懷孕員工而不有續聘的打算?!
會建議哪時和公司說明狀況比較好?
擔心工作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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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keyben: 很有可能不續聘耶拍拍 06/01 00:56
2F:推 pig8167: 有可能不續約,但這家公司有濫用約聘制的嫌疑(勞基法第九 06/01 09:10
3F:→ pig8167: 條),所以你們可以主張這其實是不定期契約,然後讓公部門 06/01 09:10
4F:→ pig8167: 介入,但要先做好功課並做好長期抗爭的準備。 06/01 09:10
5F:推 mm0107386: 這是不定期契約,如果因為請產假或者育嬰假被解聘,請 06/01 20:28
6F:→ mm0107386: 勇敢的爭取妳的工作權 06/01 20:28
7F:→ mm0107386: 因為是不定期契約,如果公司因為此事由解聘,還有性平 06/01 20:29
8F:→ mm0107386: 法的問題 06/01 20:29
9F:→ mm0107386: 做好走勞工局跟性平會的準備吧 06/01 20:33
10F:→ LinDai: 先看你的定期契約是否有符合勞基法第9條吧 06/02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