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elife12 (...)
看板HRM
標題[問題] 開除重大違規員工手續
時間Sat May 30 12:40:31 2020
公司因為人事離職,目前沒有人事只由小弟暫時代理
剛好碰到了員工打架的重大違規事項
總經理要我直接開除員工,不知正確流程該怎處理
已查過勞基法應符合12條第二項對共同工作勞工實施暴行可直接終止契約
但我需要做些什麼手續呢??跟資遣一樣需要通報嗎??
該員工想討非自願離職書,有法令規定開除就不能申請嗎?
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開除,想了解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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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ig8167: 1.非自願離職書上都要填寫原因,你就寫依勞基法第X條第N 06/01 09:12
2F:→ pig8167: 項。2.開除我記得一樣要通報,建議直接打電話問縣市政府 06/01 09:12
3F:→ pig8167: 的勞動局比較好。 06/01 09:12
4F:→ LinDai: 直接解雇即可,不須預告,另外也不用給資遣費 06/02 17:48
5F:→ LinDai: 狠一點的作法就是員工要在職證明的話,附註離職原因 06/02 17:49
6F:→ LinDai: 依勞基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06/02 17:50
7F:→ lanesu: 離職原因對勞工謀求新職屬於不利事項,雖然就保法25條規定 06/03 08:28
8F:→ lanesu: 要載明離職原因,但那指的主要是同條第一項所需要文件。 06/03 08:29
9F:→ lanesu: 參考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勞訴字第125號民事判決,員工曠職 06/03 08:29
10F:→ lanesu: 超過3日依勞基法12條開除,法院還是判勞工勝訴。 06/03 08:39
11F:→ lanesu: 我是認為這屬於灰色地帶,雖然你們情緒上可能對勞工很不爽 06/03 08:40
12F:→ lanesu: ,但是這個我是都不建議寫上去,除非老闆考量過,覺得還是 06/03 08:41
13F:→ lanesu: 要寫,那……就寫吧,老闆最大。 06/03 08:41
14F:推 stoorz: 不用給非自願離職。被懲戒解雇者不得申請失業給付。 06/04 09:28
15F:→ bear58: 懲戒解雇還是可以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只是事由要勾選勞基法 06/07 23:50
16F:→ bear58: 第一十二條,而該非自願離職證明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06/07 23:50
17F:→ IhateOGC: 重大是造成公司損失嗎?照提報資遣,好聚好散也沒多少 08/02 20:07
18F:→ IhateOGC: 錢 08/0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