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g820511 (簡單生活)
看板HRM
標題[請益] 離職前特休未休完
時間Sat Oct 19 19:14:52 2019
想請問各位,如果離職前特休未休完依照法律規定是應該補未休完的薪資給員工的吧?
因為本公司的老闆說特休是公司給員工的福利,未休完就什麼都沒有,也不會補薪資給員
工,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感謝各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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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ng820511 (101.8.226.78 臺灣), 10/19/2019 22:00:09
1F:推 stoorz: 勞基法規定的範圍內要退,但如果是優於法律的部分就看公司10/19 22:10
2F:→ stoorz: 規定了
所以S大的意思是依照勞基法規定是應該給予員工的,除非公司規定的福利比勞基法更好
就依照公司規定的意思嗎10/19 22:10
※ 編輯: feng820511 (101.8.226.78 臺灣), 10/20/2019 11:57:51
3F:→ stoorz: 比勞基法多給的部分才可以看公司規定,在勞基法規範內的是10/20 13:20
4F:→ stoorz: 一定要給予員工的喔。10/20 13:20
好的,了解了,謝謝回答!
※ 編輯: feng820511 (1.168.193.62 臺灣), 10/21/2019 0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