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a0104 (小魯妹)
看板HRM
標題[請益] 新版勞動契約
時間Thu Mar 28 15:46:14 2019
因公司的工作規則有送勞保局審核,所以勞動契約有調整,而契約內第一條有規定,契約
一年一簽,無異議自動展期,如任一方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這條是之前沒有,新版的勞動契約才加上去的,上面的一年一簽,公司告知是因為會依年
度考核做升遷或異動,並於下個年度依升遷或調薪來重簽勞動契約
但對於員工來說,認為”一年一簽”此句為定期契約,會影響到年資的部分,且雇主如有
異議是否就會被資遣,又因為是定期契約而沒有資遣費嗎?
而此部分是否能透過勞資會議來決定公司全員工皆需重新簽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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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a0104 (175.96.87.149), 03/28/2019 15:46:40
1F:→ dirtdusty: 請參考勞基法第9條,不是訂定聘僱期間就是定期契約03/29 13:53
謝謝回覆,雖然政府法規明文規定放在那裡,但員工看到契約裡寫著一年一簽,還是會認
為公司把員工當定期契約勞工,且年資也歸0
※ 編輯: chara0104 (175.96.87.149), 03/29/2019 18:18:16
2F:→ Philia: 年資不會歸零,除非公司規定不計算,歸零或是不計算,公司03/31 12:55
3F:→ Philia: 都會有事03/31 12:55
有與公司確認過,一切都是照勞基法走,不會因為一年一簽年資就不承認,這樣還有需要
在那條一年一簽的下面做註記嗎? 主管認為一切就照勞基法,特別寫不就代表其實是可
以年資不承認的嗎,所以告知不須加註記
※ 編輯: chara0104 (101.9.227.16), 04/01/2019 16:57:46
4F:推 Philia: 到職契約要用民法看,離職就用勞基法審視,只要實務上沒04/01 18:24
5F:→ Philia: 有侵犯權益,原則上是雙方合意。原po請想清楚是在問條文合 04/01 18:24
6F:→ Philia: 法性還是雙方合意的問題喔04/01 18:24
7F:推 Philia: 勞基法是基本水線,公司可以加註其他條件,那個條款看起 04/01 18:27
8F:→ Philia: 來像是範本文,很多契約都很愛加「包含但不限於」04/01 18:27
9F:推 Philia: 因為只有看到一條,也只能正向猜測,看勞動契約的完整性,04/01 18:31
10F:→ Philia: 還要看工作規則與各種辦法規則才會知道04/01 18:31
好的!謝謝 這邊我也會持續跟我們主管做溝通
※ 編輯: chara0104 (101.9.227.16), 04/01/2019 20: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