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a0104 (小鲁妹)
看板HRM
标题[请益] 新版劳动契约
时间Thu Mar 28 15:46:14 2019
因公司的工作规则有送劳保局审核,所以劳动契约有调整,而契约内第一条有规定,契约
一年一签,无异议自动展期,如任一方须终止契约,悉依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
这条是之前没有,新版的劳动契约才加上去的,上面的一年一签,公司告知是因为会依年
度考核做升迁或异动,并於下个年度依升迁或调薪来重签劳动契约
但对於员工来说,认为”一年一签”此句为定期契约,会影响到年资的部分,且雇主如有
异议是否就会被资遣,又因为是定期契约而没有资遣费吗?
而此部分是否能透过劳资会议来决定公司全员工皆需重新签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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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ara0104 (175.96.87.149), 03/28/2019 15:46:40
1F:→ dirtdusty: 请参考劳基法第9条,不是订定聘雇期间就是定期契约03/29 13:53
谢谢回覆,虽然政府法规明文规定放在那里,但员工看到契约里写着一年一签,还是会认
为公司把员工当定期契约劳工,且年资也归0
※ 编辑: chara0104 (175.96.87.149), 03/29/2019 18:18:16
2F:→ Philia: 年资不会归零,除非公司规定不计算,归零或是不计算,公司03/31 12:55
3F:→ Philia: 都会有事03/31 12:55
有与公司确认过,一切都是照劳基法走,不会因为一年一签年资就不承认,这样还有需要
在那条一年一签的下面做注记吗? 主管认为一切就照劳基法,特别写不就代表其实是可
以年资不承认的吗,所以告知不须加注记
※ 编辑: chara0104 (101.9.227.16), 04/01/2019 16:57:46
4F:推 Philia: 到职契约要用民法看,离职就用劳基法审视,只要实务上没04/01 18:24
5F:→ Philia: 有侵犯权益,原则上是双方合意。原po请想清楚是在问条文合 04/01 18:24
6F:→ Philia: 法性还是双方合意的问题喔04/01 18:24
7F:推 Philia: 劳基法是基本水线,公司可以加注其他条件,那个条款看起 04/01 18:27
8F:→ Philia: 来像是范本文,很多契约都很爱加「包含但不限於」04/01 18:27
9F:推 Philia: 因为只有看到一条,也只能正向猜测,看劳动契约的完整性,04/01 18:31
10F:→ Philia: 还要看工作规则与各种办法规则才会知道04/01 18:31
好的!谢谢 这边我也会持续跟我们主管做沟通
※ 编辑: chara0104 (101.9.227.16), 04/01/2019 20: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