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ry2000 (此題無解)
看板HRM
標題[問題] 育嬰假及預告離職問題
時間Wed Feb 27 22:01:52 2019
是這樣的
本人目前為育嬰假中
育嬰假是到今年3.31日止,4.1上班
但是因為找到新工作
依勞基法規定須於30日前預告雇主
我想問預告日是否有包含育嬰假
假設我3.15提出,是否可於4.16到新公司上班
或是必須育嬰假結束後才能起算預告日
也就是我要5.1才能到新公司上班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29.23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RM/M.1551276115.A.213.html
1F:推 kleinerstern: 可以早點通知公司不復職,離職日就押3/31,這樣也方便 03/01 10:24
2F:→ kleinerstern: 公司找人 03/01 10:24
3F:推 tsuyokiss: 站在公司立場,回來上一兩個禮拜的班真的沒有意義 03/01 15:24
4F:→ aery2000: 謝謝各位回答,另外想請問,如果公司同意的話,預告離 03/01 21:59
5F:→ aery2000: 職日未滿30天應該是可以的吧? 03/01 21:59
6F:推 kleinerstern: 如果公司同意,當然沒問題,趕快提出吧! 03/02 12:26
7F:→ kisdd: 可以先套口風看公司要不要你復職 搞不好還可以要個資遣費.. 03/02 14:14
8F:→ elverano: 沒必要這樣子教吧,她都找到新公司了,以順利去新公司 03/04 11:21
9F:→ elverano: 到職比較重要吧。 03/0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