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ia (Deep blue sea)
看板HRM
標題Re: 罹癌員工的問題詢問
時間Tue Oct 16 00:33:02 2018
先說,語氣就是直,對於這個故事,我可能過份預設,回覆未必能有幫助
做人,情理法,做事,法理情
先理解同仁的情境和情緒,是因爲病情還是因為心情,才需要這麼多的保證,釐清擔心的
項目、作法和比重,現在的狀況是否是在處理「擔心」,「擔心」不僅不會帶來成功,還
會讓現在的狀況惡化(病情和職場互動)
同仁既然已經東問西問,表示已經有定見,講一句難聽的,他已經找了反擊方案,也許溝
通的過程感覺很理性,通常啦,越理性的溝通就越情緒化
也就是說,先不要試圖穩定同事,要穩住的是自己
第一個重點:事件調查
在同仁的同意下,理解病況、可能療程和相關影響
第二個重點:法,國家的法/公司的法
與人資主管和用人主管討論之前,先把相關的法條、處理情境和同仁福利整理出來,一來
比對同仁對於法條應用認定是否有所出入,二來能夠爭取的條件有多少,三來了解如果落
於不當解雇的公司風險有哪些和程度高低
再看公司規定影響與相關福利,例如病假影響績效的程度,需要預告同仁可能會與預期薪
資有所差異,需要事先說明,有的團險福利很好,可能有醫療補助,趕快確認加保了沒,
補助條件需求項目有哪些
第三個重點:理
人員聘任是因為職務所需與能力需求,如果之後病假會影響部門績效,主管是否能夠接受
與應變,再看能力需求,他目前表現是否有影響,公司要動人,先看是否有洞可抓,不符
合資遣的情況下,正義就會站他那邊
再說一句難聽的,先賺錢才有醫藥費,公司付資遣,就有療養費,有薪病假只有30天,超
過之後留的只有個名份和工作權,連續病假,資方可主張六日不支薪的判例就另外再談
第四個重點:情
人情來看,所有的病症連醫生都不會打包票,只有當事人提起精神來面對,人資可以做的
,就是不承諾,傾聽、陪伴、找資源和切停,不要讓抱怨合理化,成了情緒勒索
事情來看,只能公司和主管同意的事情才能承諾,公司資源和保障,都是公司才能決定的
,人資可以爭取最大的可能,但不是萬能,覺得萬能,更是萬萬不能
同儕情來看,是否有可能規劃職能調整或是代理人協助,不要因為病情影響團隊,也讓團
隊能有空間等他回來
人資是槓桿是連結,不是橡皮印章,也不是文書機器,在我看來,承諾是公司給的,不能
口頭答應,績效是個人做的,同仁不要太快放棄,人資要把「解釋」變成「說明」,他找
的是可以信任的人,不相信,白紙黑字都無用,渾話一句,人做人可以做的,心情沈靜下
來就會看到路
※ 引述《ya98212 (蓋子)》之銘言:
: 最近公司有一位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員工不幸罹癌(初期)。
: 我們工作規則其實有解釋員工未住院病假及住院病假的權益,但員工可能有事先做過網
路
: 調查或是電詢勞動局,且在職期間不長,導致他非常擔心自己在請病假的期間,公司突
然
: 以其他名義,像是不適任等原因將其解僱。想詢問各位人資遇到罹癌的員工時,都是怎
麼
: 處理以及向員工解釋呢?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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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nana321: 推。一個可以傾聽了解員工的人資真的不多,有蠻多認為 10/16 11:42
2F:→ banana321: 員工是再找公司麻煩,且沒同理心 10/16 11:42
3F:推 ya98212: 抱歉,想了解內文「請完30天病假後留的只有名份跟工作權 10/16 19:55
4F:→ ya98212: 」這句話。據勞動局解釋,除了30天病假以外,還有兩年內 10/16 19:55
5F:→ ya98212: 不得請超過一年的住院病假,且這個假別是一定要支薪的, 10/16 19:55
6F:→ ya98212: 就算員工請了整個月份,但六日還是有計算薪資才對。 10/16 19:55
7F:推 ya98212: 我們其實也有與員工溝通,了解他的病情以及治療期間。基 10/16 20:03
8F:→ ya98212: 本上他的治療期間比我聽過的都還要短很多,只是因為他的 10/16 20:03
9F:→ ya98212: 年齡比較年長了,再加上勞動局提供給他的說明跟其他公司 10/16 20:03
10F:→ ya98212: 發生過的案例。目前他是希望公司能給他一個絕對不會資遣 10/16 20:03
11F:→ ya98212: 的承諾。 10/16 20:03
12F:推 banana321: 一年內只有30天的病假半薪,你說的一年請假有薪水是指 10/16 23:37
13F:→ banana321: 勞保傷病給付吧,但是最多只能領一年,該同仁可否領滿 10/16 23:37
14F:→ banana321: 一年要看他的保險年資 10/16 23:37
15F:推 banana321: 如果有錯請先進指正 10/16 23:53
16F:→ Philia: 病假給付就留給先進們討論,建議原po不要糾結在一定要回 10/17 00:58
17F:→ Philia: 應,前面說了,能力為先,不要流於情緒勒索和習於被勒索, 10/17 00:58
18F:→ Philia: 同仁要保證的是他的能力不受影響,在這邊糾結不會前進 10/17 00:58
19F:推 ya98212: Banana321 不是勞保傷病給付...您可以去看一下勞工請假規 10/17 23:01
20F:推 ya98212: Philip 您說的部分其實我們都已有跟員工溝通過了,我們也 10/17 23:09
21F:→ ya98212: 在之前跟主管討論過這位員工的deputy跟工作分配,同仁保 10/17 23:09
22F:→ ya98212: 證他的能力不會因為他的治療與病情受到影響,但他要求公 10/17 23:09
23F:→ ya98212: 司不會在他治療期間甚至是治療後資遣他。據我所知公司不 10/17 23:09
24F:→ ya98212: 會這樣做,但之後公司的組織變動或是策略改變,不能給員 10/17 23:09
25F:→ ya98212: 工一個不會資遣的承諾。所以才上PTT詢問其他間公司有沒 10/17 23:09
26F:→ ya98212: 有類似的經歷跟如何回應員工的做法,並沒有糾結的意思。 10/17 23:09
27F:→ Philia: 既然講過就要停止再回應 10/19 09:36
28F:→ Philia: 這可能已經是情緒上的處理而非事件上的處理,實務上就是如 10/19 09:38
29F:→ Philia: 此 10/19 09:38
30F:→ Philia: 不管他來問幾次,堅定和和緩的說:好好工作好好看醫生 10/19 09:39
31F:→ Philia: 每個人都想要更多,珍重現有的答案,然後前進 10/19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