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t (Time to Change!)
看板HRM
標題[問題] 違反勞基法的罰款,是否會還員工?
時間Wed Jan 10 00:12:00 2018
勞基法炒得沸沸揚揚,先略過不談,直接請教案例。
如果今天某企業因加班費漏發(刻意不登錄加班時數),導致員工少領到加班費。
經確認且被罰款的話,
1. 該員工是否能能從政府處領到加班費的差額?
還是該員工必須另外"自行"跟企業要求補發加班費差額?
2. 罰款包含乘上人頭數嗎? 例如某企業被抓到3人沒發
是用一個案件來看,還是3個案件(可以罰3次)來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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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reety: 怎記的是罰款是繳國庫,欠員工的要透過調解/法院才行 01/10 01:08
2F:→ lovelyu: 罰款是繳國庫~而且只會查有沒有違法事由ex.少給加班費 01/10 16:58
3F:→ lovelyu: 並不會去清查每名員工少拿多少金額~沒有改善可以再開罰 01/10 16:58
4F:推 kshsbug: 個人損失可向雇主求償並加計利息 罰單是繳國庫 01/11 08:45
5F:→ kshsbug: 罰款是一案一罰 非按照案內的人頭數計倍 01/11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