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rao (tonyrao)
看板HRM
標題[請益] 假日班員工是否需要資遣費?
時間Mon Nov 6 16:47:07 2017
我們公司因為接很多倉庫,有個假日班的員工已經做了三年了
可是因為我們有個倉庫已經不接了,所以很多員工有調到別的倉庫
但如果不去的員工會離職。
有個假日班員工,也沒辦離職,我們也忽略他了 (這是我們的疏失)
自從六月份倉庫結束到現在就沒聯絡她了,現在突然跟我們公司說要資遣費?
可是我們是有工作可以派給她。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
1. 如果這員工公司如果不要她,是否要資遣費給她? (應該是要,但要如何計算)
2. 已經五個月沒聯絡了!這員工跟我們要資遣費是否合理?
3. 如果這位員工不想去我們給她的其他工作,她是否可要求資遣費?
感謝各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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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ayend: 連是不是定期契約勞工 正職否都沒提 懶得一一猜測再答~ 11/06 19:24
2F:→ tonyrao: 抱歉~是不定期契約~但是是假日班~ 正職 11/06 19:31
3F:→ a9301040: 是;合理;是 11/06 23:14
4F:→ lu760423: 曠職不適用@@? 11/07 15:10
5F:噓 e6888: 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第六款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者, 12/25 02:52
6F:→ e6888: 雇主可以立即解雇,所以不能拿資遣費 12/25 02:53
7F:→ tonyrao: 感謝大大 ^^ 12/29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