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 (Dilemma)
看板HRM
標題[問題] 休息日加班時數是列入延長工時46小時嗎?
時間Thu Dec 29 08:53:18 2016
12月23號實行一例一休後
最近專案很忙
預計光平時加班就會超過延長工時的46小時上限
但是還是做不完 得禮拜六(公司定義的休息日)來加班
我們公司是延時工時超過46小時會換成補休
不曉得休息日加班是否納入延長工時46小時的一部份
另外好奇一點平常前兩小時加班是*1.33 後兩小時是*1.67
那這樣如果本月延長工時加到60小時 超過14小時的部分會被換成補休
是會用1.33的部分被換成補休還是從爆表後的14小時不論是1.33或1.66
會這樣問也是擔心休息日來加班 結果列入46小時 然後都只能換補休
因為我看
https://goo.gl/00kt4U 法規解釋的很模稜兩可
想請教版上大大們對這部分熟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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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am90119: 列入46H裡面,請參考勞基法第36條。(最新版喔 12/29 21:10
2F:推 clara16: 列入46小時內 12/29 23:34
3F:推 sana1204: 你貼的法規解釋的很清楚阿,休息日列46,例假日因天災事 01/06 23:00
4F:→ sana1204: 變出勤不列,其他非因天災出勤已屬違法但還是要列46 01/06 23:00
5F:推 sana1204: 抱歉,打太快,例假日出勤是超8外要列46 01/06 23:06
6F:噓 fanster: 跟老闆說有辦法接案子就要有辦法給錢,客戶不給錢老闆會 01/28 02:41
7F:→ fanster: 做嗎?老闆不給錢員工做公益的嗎 01/28 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