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rmyqueen (隨心所欲)
看板HRM
標題[請益] 特休換代金? 法規之金額?
時間Sun May 15 15:48:18 2016
日前已告知主管五月底離職 並有錄音
主管說 為免影響士氣 要我不告訴任何人
目前剩下特休有五天 已告知主管欲請本周/下周之四、五 及5/30
共五天 並有說明若有重要客戶或真的需要也是會協助
並且隨時開line供同事找到我
尤由公司規定 : 請特休需三天前。。 以及 一周請假超過二天要扣假日兩天薪水
故現在急著要請 主管卻說要跟老板討論
知道特休是雙方溝通才能請到 所以怕他們到時候不給我請
並且有得知特休不請完 公司不請錢
請問以正規來看 特休若是沒有請的話 一天的金額 公司應該給多少?
是以一般請假扣薪的薪水比照來算嗎?
例如:請假一天 是全薪/當月日數來算 那特休若是沒有休到 是否也是這金額?
我已查過此資訊 有看到有人的意見是
應給予假日加班之薪水為佳
但是實際上勞基法怎麼規定的呢? 想問問專業的人資大大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43.19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RM/M.1463298502.A.E45.html
1F:推 kshsbug: 建議是發個mail給主管留底 如果主管要求配合業務不給假 05/15 15:50
2F:→ kshsbug: 那公司就要負擔這五天特休的薪水 金額和請假一天差不多 05/15 15:52
3F:→ kshsbug: 我比較好奇的是一週請超過兩天假要扣兩天薪水是否違法? 05/15 15:52
雖然想發EMAIL但是不太敢 因為他們是家企 會因此而大怒
大怒的原因就先不說了.....不然我以為一定是發MAIL通告加留底的.
我和另一個業務一起提離辭的 過程錄音時 也有重覆其日期
扣兩天薪水是違法的 這點我已經查過了
※ 編輯: urmyqueen (36.232.143.198), 05/15/2016 15:55:36
4F:→ pour0818: 若雇主不同意勞工請求休完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則應依 05/15 19:16
5F:→ pour0818: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 05/15 19:16
6F:→ pour0818: 數之工資。但似乎沒有規定是怎樣的工資標準?不過最基 05/15 19:16
7F:→ pour0818: 本的也必須是月薪除以月份日數乘上應休未休天數 05/15 19:16
好的 感謝!!
※ 編輯: urmyqueen (36.235.132.59), 05/16/2016 21:32:02
8F:→ silence8925: 同意樓上 小補充:是勞基法第38條第24條細則第三款 05/16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