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yoy (Elsie)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切齊給假制?
時間Fri Jan 8 18:20:48 2016
請問各位人資大大
今天在從朋友那邊聽到個關於「切齊給假制」的制度
覺得有點怪
公司滿一年的第一年給假方式是
12個月-到職月份/12 再乘以7
但休假期限為到職日的隔月份至年底
舉例:
104年4/3到職
105年4/3滿一年,第一年給假為4天
休假日時段為 105的5/1 ~12/31
而106年1/1日開始至12/31日則有7天假
是否比勞基法的方式還嚴苛呢?
還是這其實很正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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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liparis: 到職日滿給7天,105/4/3~106/4/2,給7天 01/08 19:15
2F:推 stardust: 以年度計算,很多公司都採這種算法。方便計算 01/08 20:47
3F:推 allietakuya: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算的喔 01/08 21:04
4F:推 g8429310: 按比例計算,沒問題吧 01/08 22:17
5F:推 Eileenso: 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算,比較方便,也不算損及權益 01/09 17:43
6F:推 prodigy: 應該是105/1/1開始就要給假四天 01/10 15:18
7F:→ prodigy: 否則違反勞基法工作一年有七天特休 01/10 15:19
8F:推 cyha729: 我也是這樣算的,我覺得最公平~公司員工互不吃虧 01/12 22:05
9F:推 Eileenso: 樓樓上說法有誤,104/4/3到職,怎麼會105/1/1就要給假了 01/12 23:18
10F:→ Eileenso: 1/1時工作還沒滿一年吧? 01/12 23:19
11F:→ neverlean: 用這樣算第一年滿一年 給4天假?那其他三天勒? 01/20 23:40
12F:→ neverlean: 這樣照比例放年假 是否會有不滿一年就給年假的問題 01/20 23:42
13F:→ neverlean: 因為要計算到年底 隔年年初給您整年度放 才對吧 01/20 23:44
14F:→ neverlean: 這種制度感覺就容易與勞基法休假的觀念衝突 01/20 23:46
15F:→ neverlean: 假如有照比例以年度給那沒問題 假如是照您所說的就怪 01/20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