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yoy (Elsie)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切齐给假制?
时间Fri Jan 8 18:20:48 2016
请问各位人资大大
今天在从朋友那边听到个关於「切齐给假制」的制度
觉得有点怪
公司满一年的第一年给假方式是
12个月-到职月份/12 再乘以7
但休假期限为到职日的隔月份至年底
举例:
104年4/3到职
105年4/3满一年,第一年给假为4天
休假日时段为 105的5/1 ~12/31
而106年1/1日开始至12/31日则有7天假
是否比劳基法的方式还严苛呢?
还是这其实很正常?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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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liparis: 到职日满给7天,105/4/3~106/4/2,给7天 01/08 19:15
2F:推 stardust: 以年度计算,很多公司都采这种算法。方便计算 01/08 20:47
3F:推 allietakuya: 我们公司也是这样算的喔 01/08 21:04
4F:推 g8429310: 按比例计算,没问题吧 01/08 22:17
5F:推 Eileenso: 很多公司都是这样算,比较方便,也不算损及权益 01/09 17:43
6F:推 prodigy: 应该是105/1/1开始就要给假四天 01/10 15:18
7F:→ prodigy: 否则违反劳基法工作一年有七天特休 01/10 15:19
8F:推 cyha729: 我也是这样算的,我觉得最公平~公司员工互不吃亏 01/12 22:05
9F:推 Eileenso: 楼楼上说法有误,104/4/3到职,怎麽会105/1/1就要给假了 01/12 23:18
10F:→ Eileenso: 1/1时工作还没满一年吧? 01/12 23:19
11F:→ neverlean: 用这样算第一年满一年 给4天假?那其他三天勒? 01/20 23:40
12F:→ neverlean: 这样照比例放年假 是否会有不满一年就给年假的问题 01/20 23:42
13F:→ neverlean: 因为要计算到年底 隔年年初给您整年度放 才对吧 01/20 23:44
14F:→ neverlean: 这种制度感觉就容易与劳基法休假的观念冲突 01/20 23:46
15F:→ neverlean: 假如有照比例以年度给那没问题 假如是照您所说的就怪 01/20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