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okuma (kuma)
看板HRM
標題[問題] 請問物管公司是否可以資遣員工?
時間Sat Sep 13 20:28:37 2014
各位好
目前本魯任職於某物管公司擔任駐點保全,據說是以派遣業登記。
契約是以基本一年一聘為主配合駐點契約定立。
目前駐點組長以不適任為由,要求調點。
再者本魯因人生規劃亦萌生退意,希望公司以資遣方式但不拿資遣費讓我離開。
主要就是為了非自願離職證明。
*問過公司是以安管員名義派遣,不知是否有影響。
再者事先有調點才再人生規劃萌生退意,事實上未來要調的就是爛點。
個人是不太想去,才想說乾脆是不是不做了。
再說到資遣是為了保護勞工權益,只是現行法規規範,離職就無法用資遣。
難道自願離職就沒有經濟壓力嗎?又離職或許是無可奈何的做法,畢竟有很多地方
規範的無法盡善盡美,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才請教各位,這事情要怎麼收比較好?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怎麼做到不違反
又可以降低道德爭議,我也不是硬要公司冒險資遣我。
所以才問如何降低公司操作的風險?
不會上色閱讀困難抱歉了^ ^
公司這邊以各種理由不肯資遣我
例如派遣業不會資遣人,我蠻好奇的為何是派遣業不是保全業?
再者說公司不會冒風險為我的不當獲利背書。
最後被我盧到不行,叫我自己上來找方法說服老闆www
那我想請問
1.協定資遣有沒有道德問題?
今天我也不是說無故要你開張證明給我,騙取這失業救助。
2.派遣業是否不能資遣員工?
3.有無推薦操作方式?可以降低公司的風險。
感謝各位人資撥空回答,希望可以讓本魯全身而退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92.135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HRM/M.1410611320.A.5F2.html
1F:推 anny771014: 資遣不分行業的,派遣也一樣是員工 09/13 23:11
2F:推 photopower: 派遣要看是契約還是什麼 09/13 23:47
要如何看,是契約上明定派遣嗎?
追加要如何降低被勞工局督查的風險?
據說是因為之前被督查,罰了六萬
所以現在不太想冒險
※ 編輯: kurokuma (111.243.92.135), 09/14/2014 01:03:38
3F:噓 barry06: 感覺你就是要騙失業給付!! 09/14 06:02
4F:噓 vviicat: 公司為何要為了一個要離開的員工承擔風險? 09/14 09:25
5F:→ austen911: 你也是要離職不是嗎?如果生活沒有大礙,失業給付給有 09/14 11:04
6F:→ austen911: 需要的人領吧…… 09/14 11:04
7F:推 ggbox: 公司沒必要為離職員工做假資料承擔風險 09/14 11:32
8F:噓 sayloveme: 不是被資遣 要求公司開資遣證明 09/14 13:15
9F:推 c615: 派遣保全是不能簽立定期契約 09/14 15:11
10F:推 c615: 還有針對最後第三點 我想你去看看就保法第36條 09/14 15:19
11F:→ c615: 公司為什麼要替你詐領就業保險津貼?而公司有風險你就沒有? 09/14 15:20
12F:→ c615: 針對第一點 你就是無故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騙取津貼 09/14 15:21
13F:→ c615: 第一點的有故係指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09/14 15:25
14F:→ c615: 或因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離職 09/14 15:25
15F:→ c615: 所以第一點來說這有非常嚴重的道德問題還有法律問題 09/14 15:26
16F:→ c615: 如果公司真的和你一年一聘可以用定期契約期滿離職辦理 09/14 15:27
感謝各位指教~第一次PO文被噓www
我一開始也提過了,今天是已經以不適任要求調點。
雖然事實上並不是工作能力問題,而是同事相處問題。
所以才問可不可以對工作不能勝任為由,資遣我。
又或者是如果是我拒絕調點是否可行,不過依個人所查資訊。
除了從原本豪宅調到一般點以外,勤務與待遇會有所影響。
大概沒有理由可以拒絕w
並先問到是否有道德問題,再來依法操作是否有問題?
以上法規我都是先查過,該擔的風險看法條大概也知道。
但是就一個外行看實務操作一定會有問題。
所以來詢問各位意見。
再來我接下來半年是沒有收入狀態,因為要上課程。
課程緊湊大概也不會有打工時間。
又這是一個月前才得知可上這課程,所以也沒啥為此準備的積蓄。
才會想是否可以領失業補助。
最後提到一年一聘的問題,對方說是以這樣簽訂沒錯。
我是去年九月進公司,那應該這個月約就滿了。
還有依案點實際簽約時間之類的,說應該也無法這樣給我證明。
這我也是先查過了,並跟對方詢問。
照法條來講我是約滿後離職,一個月後找不到工作自動取得資格。
但是我要找誰領這證明?又是否約滿我應自動請辭?或是如何
這些問題有待各位幫忙回答,謝謝^ ^
※ 編輯: kurokuma (111.243.92.135), 09/14/2014 19:13:18
※ 編輯: kurokuma (111.243.92.135), 09/14/2014 20:39:48
17F:推 c615: 找你的公司領證明!!! 09/15 01:30
18F:→ c615: 拿服務證明上面寫契約起迄時間及契約期滿離職 或是拿契約書 09/15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