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27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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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關於資遣
時間Thu Jun 19 22:35:39 2014
6/16上午本課之課長召集課員兩人及總務課長,討論事情。
課長交代另一名課員做事情,她拒絕,然後就叫我做。講了幾次後,
我終於按耐不住,直接對課長說:請不要每次叫不動另一名同事就把
事情推給我,然後我轉向另一名同事對她說:不要不想做就推給我。
她們兩個之前就自己討論,我完全不知道頭尾發生什麼事,隨即就說:
我聽不懂你們到底在討論什麼? (然後就離開,課長叫我並沒回頭)
6/16下午管理部協理,就叫隔天不用上班,資遣我,理由是不服從上司。
我連說幾次無法接受。另一名同事拒絕怎不資遣。一連串的對話.....
6/19公司來電說:7/10會把資遣費、預告工資20日換算薪資匯入。
勞健保會在10天後退保。
想請問:
就業服務法有規定業主要提前10天通報勞工局資遣員工名冊,這樣不就違法嗎?
雖然資方將預告工資換算薪資,但當天叫你走,這樣我可以去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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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aihua:打給當地勞工局確認吧!! 06/19 22:58
2F:→ kaihua:但滿好奇WHY不資遣拒絕工作的同事?WHY? 06/19 22:59
3F:→ Ricky13:你真的不知道自己問題在哪嗎? 就算覺得不合裡也該找課長私 06/19 23:58
4F:→ Ricky13:下反應 當面嗆主管跟同事 還丟下一句話就走 不火你火誰... 06/19 23:59
5F:推 DaFoo:同意樓上,公司也依規定發放預告天數的工資當資遣費了,依 06/20 00:59
6F:→ DaFoo:法來說公司完全站得住腳 06/20 00:59
7F:推 thenone:同事是公司的皇親國戚? 06/20 02:30
8F:→ aapen:預告薪資依法給了就OK,你人在不在公司待滿10天,不相干 06/20 07:15
9F:→ aapen:更正,「待滿預告期間」 06/20 07:15
10F:推 mistai:公司有照規定走 也有給預告工資 公司在法理上沒錯 06/20 11:12
11F:→ mistai:你唯一做錯的應該是讓你的直屬上司難堪 06/20 11:14
12F:→ dream27:恩恩 06/20 11:23
13F:推 Claire29:你太衝動了~真的應該私下表達而非當場給主管難堪 06/20 12:40
14F:→ vivienhung:很多公司怕員工被資遣會有報復心態,所以會請員工當天 06/20 23:05
15F:→ vivienhung:離開,有給資遣費也有預告工資,完全站得住腳 06/20 23:05
16F:→ etew1019:公司無違法,但你有不滿可以勞資調解,但失敗機率大... 06/21 09:19
17F:推 CLFJ:公司看來沒有大問題,你的問題可能比較嚴重點...公然犯上... 06/25 14:37
18F:→ anancho:我有同事直接跟主管在辦公室大吵,也沒事,因為有靠山.... 07/02 14:56
19F:推 vaper:應該說,換你是主管,遇到這種當面嗆的下屬該怎麼處理? 07/14 18:31
20F:推 hsuan1980: 要翻臉,記得甚麼文件都不要簽。 03/28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