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datmac (pinky)
看板HRM
標題[討論] 有關離職、特休的問題
時間Thu Aug 29 23:20:34 2013
如題~想請問大家有沒有遇到過一個狀況
就是員工提離職的時候,預定離職日再過2天就滿1年
有兩種情況想請問大家
1.該名員工提出請事假2天的要求
讓他可以在職離時滿1年,有7天特休可以領特休代金
請問這樣子,公司可以不同意事假的申請嗎?
2.如果可以不同意的話,該名員工若用曠職2天方式讓他到職滿1年
然後在第3天來上班辦離職,避掉連續3天曠職解雇,一樣領特休代金
我想來想去覺得上述兩種方式,都沒有牴觸什麼
但是主管、公司應該是不會想多付那7天的吧
不知道是否有不同意上述2種方法的依據呢
如果沒有就算啦~只能說他很聰明懂得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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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94.164
1F:推 barry06:自願離職可以不給特休代金 08/30 07:02
2F:→ erty:樓上請教法源依據?特休為勞雇雙方議定,若勞方提出休假雇主 08/30 10:27
3F:→ erty:不給那就是要給特休代金呀。 08/30 10:27
4F:→ lindatmac:對啊~他不休假就不能不給,但如果他要休也是算有薪給假 08/30 12:05
5F:→ lindatmac:一樣可以賺那7天啊 08/30 12:05
6F:推 kuter:員工自願離職應當自行特休排完 除非是被資遣沒辦法修完才有 08/30 12:12
7F:→ kuter:重點就是在看這應休未休的原因歸責於誰 08/30 12:14
8F:推 kuter:勞動二字0028787 可參考看看 08/30 12:19
9F:推 barry06:同意樓上 08/30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