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lld (LULU)
看板HRM
標題[問題] 未到半天應算遲到或曠職?
時間Sun Feb 24 23:42:29 2013
我是剛接觸人事這個工作的新手,
目前發生同事早上未到,到中午休息時間才到的情況,
以我之前做的其他工作的經驗是覺得應該跟主管報備後再做補請假的動作,
去抵銷他未到的半天。
但通知該同事後,也不做任何請假的動作,
現在我不是很明暸我應該以遲到還是以曠職名義下去扣薪......
在我個人的概念及經驗通常遲到超過1小時就會請假,公司規章也無明確定義這個部份,
第一次遇到這個情況,想請問各位前輩是如何認定這個部份呢?
問題可能有點蠢,但我想釐清這個部份以免又發生同樣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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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32.89
※ 編輯: klld 來自: 61.57.132.89 (02/24 23:44)
※ 編輯: klld 來自: 61.57.132.89 (02/24 23:47)
1F:→ minione:告知他的主管讓他主管決定怎麼處理,人資就負責執行就好 02/24 23:48
2F:推 every823:詢問主管是否有事先告知未到,無事先告知而未先請假者, 02/25 09:45
3F:→ every823:大多的公司都會記曠職! 但計時與計日薪的要看合約規範 02/25 09:46
4F:→ klld:謝謝回答,已經處理完畢了 :) 02/26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