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ickevin (宛如A片的真實人生)
看板HRM
標題[問題] 關於春節出勤
時間Mon Feb 18 20:37:56 2013
年都過完了才PO這樣的問題,好像有點不合時宜
勞基法是說國定假日是需要double薪,或是經勞工同意可另外補假,
不過我目前工作的公司並沒有這樣子的做,
所以我們基層的員工也蒐集了一些相關新聞給我們的人事主管,
可是卻收到了總公司寄來的通知說,這樣完全是合法的,
總公司用變形工時通知我們,因為我們兩周工時並無超過標準,
另外,我們當初簽訂契約本來就是輪休的工作,
一年該休的國定假日都已經平均分配在每個月的休假;
不過我們一天工作8小時,其中0.5上面說是休息時間不計新
實際工作時數為7.5小時,每個月平均可以休到7-8天,
但是我之前也是在服務業任職,前公司提供的是一樣月休7-8,
國定假日出勤double所以現在來求助板上,請問我現任公司是否合法呢?
麻煩大家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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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8.197
1F:推 kshsbug:如果是輪休制 就請人事說明每月的休假天數是怎麼計算的 02/18 22:10
2F:→ musickevin:所以只要兩周工時合法,國定假日double不發也不影響了? 02/19 19:43
3F:推 true:跟我們公司一樣耶,我也是被國定假日弄得頭昏眼花的 02/20 12:05
4F:推 beibei0901:聽起來我們的休假性質很類似我們公司是年初一二三多500 03/0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