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uanyi (小魚兒)
看板HRM
標題[問題] 組織變革離職問題
時間Fri Dec 28 23:54:27 2012
想請問公司內部組織變革,將原管理職調降成助理一職,
實際工作內容並無太大差異,且薪水待遇比照助理的薪資(這個月最後一天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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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已想馬上走人不想久待,內部的工作移交一定會完成,
但工作年資超過1年半,依勞基法規定要待20天,
很怕多待幾天,會被公司一直凹要等補到新人或將工作教會別人才能走,
因以目前工作內容的高難度,評估可能"永遠"也找不到新人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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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什麼說辭,可以在工作交接後就走人,而不會有勞資糾紛,
有家裡的經濟負擔,真的不太可能靠這薪水過活的,需要趕快找其他出路><
請版上大大能給些意見,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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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6.37.93
1F:→ paulyung:勞動條件(尤其薪水)改變要先協調,資方單一方面改變可要 12/29 01:38
2F:→ paulyung:求以原條件做資遣,打電話給勞工局吧。 12/29 01:39
3F:→ jiuanyi:感謝!! 01/02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