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e4 (樂捐批幣救舞4)
看板HRM
標題[請益] 離職問題
時間Thu Nov 8 16:12:17 2012
小弟剛剛接手公司人資相關工作
就面臨下列的問題
請版上的大大能給予小弟指點與解惑,感恩
事情發生在上個月中
公司一名櫃臺人員懷孕了(未滿兩個月)
10/18日中午左右的上班時間,持續感到腹痛
緊急請假去醫院就醫,後來打電話回來說流產了
到了10/19日,該員工打電話來說明想要請假
公司基於法令,給予5天產假和兩天病假
該員工表示想要休息到11/5,可是公司人力吃緊,實在無法同意
於是該員工表示 公司可以先尋覓人手,若有找到人,他的職位就由新人頂替
新的同仁於10月底應徵完成,並於11月2號到職
公司於應徵完成後通知原來的員工將於10月底退保
該通電話,被通知之員工有清楚表示同意
但是,兩個小時後,該同仁又打電話來,表示他剛剛在休息
沒有清楚瞭解上一通通話的內容
但是公司已經完成退保的動作
該員工表示不能認同公司的作法
現在要求要復職
若不能復職,則要求公司必需支付預告工資和遣散費
小弟的老闆很不能接受這樣的作法與說法
堅持不讓他回來也不願意支付預告工資和遣散費
以上就是整件事情的狀況
請問:
一、該員工於7/24到職,從10/18號就未曾上班,但是他的勞保
是從8月1日投保到10月31日,這樣有算是任職滿三個月以上嗎?
二、基於資方的立場,這樣的狀況是否有必要支付預告工資和遣散費?
感謝收看與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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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32.23
1F:→ maosun:小弟拙見:事發日(離職日)為10/31,到職已滿3個月 11/08 16:49
2F:→ maosun:預告工資+資遣費初估約1萬出頭左右吧? 基於資方立場,我會 11/08 16:50
3F:→ maosun:建議付錢(省勞動檢查&訴訟)+做宣傳(公司重視懷孕員工福利) 11/08 16:51
4F:→ maosun:另外,雖然員工有說願意離職,但當時並沒有留證明 11/08 16:53
5F:→ maosun:且員工流產是事實,公司雖有依法給假~但在不違反勞工請假規 11/08 16:54
6F:→ maosun:則的前提下,員工要連續請病假亦無不可,公司要求員工回來 11/08 16:55
7F:→ maosun:上班就有吃虧的地方,但如果走資遣途徑也有可能被反咬一口 11/08 16:56
8F:→ maosun: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跟員工協調,拿出法令讓員工知道公司做 11/08 16:58
9F:→ maosun:法合理,再說之以理說人員當初的確是自己說找到新人就離職 11/08 16:59
10F:→ maosun:,但是公司/老闆也很照顧員工,會提供一筆慰問金讓員工休養 11/08 17:00
11F:→ maosun:等於錢還是有給~只是名義不同~也讓員工填寫離職申請單 11/08 17:02
12F:→ dance4:謝謝大大寶貴的意見 11/08 17:27
13F:→ dance4:另外請問如果對方提出要非志願離職證明,公司一定要給嗎? 11/08 17:28
14F:→ passat0620:7/24到職8/1才投保!貴公司顯然違法! 11/08 18:06
15F:→ passat0620:給不給資遣費跟有沒有滿三個月是無關的!貴公司如果被勞 11/08 18:08
16F:→ passat0620:動檢查我看就等著被罰錢吧! 11/08 18:08
17F:→ dance4:感謝指教,目前小弟正在做這方面制度的建立和調整 11/08 21:18
18F:推 o8pu:做一天都有資遣費哦 且加入公司當天就要加保 11/09 05:39
19F:→ maosun:原po可能沒了解我的意思~我是主張不要以資遣處理~自然也不 11/09 10:27
20F:→ maosun:要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請她簽主動離職),避免後續的麻煩 11/09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