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a1980 (maja)
看板HRM
標題[問題]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跟老闆要求資遣費嗎?
時間Mon Aug 6 10:19:40 2012
我再網拍工作從2006年6月開到到現在
之前一直有感覺老闆想收掉高雄了
所以一值在等待老闆的通知以為他會直接資遣我
也認為我應該可以拿到約6個月左右的資遣費用
但是今天有收到老闆寄的MAIL
為了讓板上的人資們可以更清楚的了解狀況
所以我直接PO上老闆的MAIL
請各位人資大大們告知我
我應該如何處理接下來的問題
MAIL內容如下
小豬
由於這幾年來我的身體一年不如一年,行動外出皆要有人相陪,加上外部合作網站抽傭一
直水漲船高,公司營業重心也轉到拍賣等自有網站,相信這幾年的轉變妳都感同身受。
不是我們不努力而是市場一直在轉變,大環境也持續不景氣很多年,今年我在高雄的投資
只好先暫停。首先影響到的就是辦公室的承租和你的工作。
關於辦公室我原意租到9/4號還給房東,目前也在進行設備拋售和庫存的移動。
接下來最重要的是你的工作,我想和妳充份討論後再進行,我是這樣想:
1.如果你願意繼續幫我做上架和外部的經營,所有生財設備可以轉到你家,你持續在家上
班,但由於公司停業,原先的勞健保就不再補助,上班時間和台北同步即可。
搬家我補助你五千元,之後每個月薪資轉賬26000元(包含網路和所有費用),須簽自願
離職同意書和一年的雇用合約以保障雙方權利義務。 你所需要的設備都可搬走。
2.假設你不願再上班,你就幫我把公司整理好還給房東,除了八月的薪資外,所退還的房
子押金24000元就當成你的離職金。一樣的,我們要簽自願離職同意書。
以上兩點還請你多加考慮,當然你有其他想法也歡迎提出和我溝通。
我收到信件後也立即跟家人聯繫
他們告知我還是要先打電話到勞委會去詢問相關問題
確認我應該可以拿到的資遣費用在去跟老闆談
但因為我實在是太算驚訝吧
根本不知道我該怎麼詢問勞委會
也不知道我該跟老闆怎麼說
主要是因為我不喜歡跟老闆扯破臉因為太尷尬
但我又想爭取我的權利
所以想請大家告訴我我該怎麼做呢?
謝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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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41.12
1F:推 Claire29:新制滿一年是半個月 所以應該沒有到6個月吧 08/06 11:31
2F:→ soyoso:勞工任職於94年7月1日(含)以後始經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 08/06 11:34
3F:→ soyoso:業單位者,亦屬新制之強制適用對象。 08/06 11:34
4F:→ soyoso:您寫為95年6月左右到職,適用於新制,資遣費計費請看勞工退 08/06 11:35
5F:→ soyoso:休金條例12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 08/06 11:35
6F:→ soyoso: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 08/06 11:35
7F:→ soyoso: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08/06 11:36
8F:→ soyoso:也就是說為資遣費為平均工資乘於三個月多。 08/06 11:36
9F:→ soyoso:1.第一點,有薪資、有雇用合約?但不加勞保(假設公司未滿五 08/06 11:36
10F:→ soyoso:人不願參加勞工保險者,仍應依前開規定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 08/06 11:36
11F:→ soyoso:保險)、健保、勞退?? 08/06 11:37
12F:→ soyoso:2.第二點,離職金24K和應領資遣費比較來看,您的權利恐有損 08/06 11:37
13F:→ soyoso:失。 08/06 11:37
14F:→ soyoso:3.且這二點都要求簽自願離職同意書,不合理。 08/06 11:37
15F:→ soyoso:4.如果要爭資遣費的話可參考,「了解為因應大環境不景氣為 08/06 11:38
16F:→ soyoso:求永續發展不得下結束高雄區營運,但公司為適用勞動基準之 08/06 11:39
17F:→ soyoso:行業,故請依勞基法11終止契約及就業服務法33通報主管機關 08/06 11:39
18F:→ soyoso:及公立就服機構;並依勞基17、勞工退休金條例12於勞基法細 08/06 11:39
19F:→ soyoso:8規定期間內發給資遣費。」 08/06 11:39
21F:→ soyoso:附件2,應該屬編號4811電子購物及郵購業。 08/06 11:40
22F:→ maja1980:謝 謝soyoso您提供如此完整的說明 我知道我該如何爭取了 08/06 12:44
23F:推 SANDWICH821:1.若想繼續上班:勞健保及勞退可得談一下,另若老闆同意 08/06 13:39
24F:→ SANDWICH821:幫你加保,記得去查詢投保薪資級距,怕有高薪低報情形, 08/06 13:40
25F:→ SANDWICH821:另設備要移轉契約內容要有明確規定,因為設備財產所有 08/06 13:41
26F:→ SANDWICH821:權仍是你老闆的 08/06 13:42
27F:→ SANDWICH821:2.若不繼續上班,所提的離職金要高於資遣費,對你有利 08/06 13:44
28F:→ SANDWICH821:當然你也可以領離職金走人,但有可能會涉及到合意終止 08/06 13:46
29F:→ SANDWICH821:契約(很抱歉這已沒有勞基法保障) 08/06 13:47
30F:→ SANDWICH821:3.契約問題:由文中第一點觀之,老闆應是想用一年的定期 08/06 13:49
31F:→ SANDWICH821:契約重新僱用你,定期契約期間到契約自然終止,不生資遣 08/06 13:51
32F:→ SANDWICH821:費問題,除非定期契約期滿另定新約被認定屬不定期契約 08/06 13:52
33F:→ SANDWICH821:之外,但參酌老闆營運困難關閉南部營運,簽定期契約對你 08/06 13:53
34F:→ SANDWICH821:會較有風險 08/06 13:53
35F:→ SANDWICH821:另重新雇用也就是亦謂著"年資重新計算",有些老闆會結 08/06 13:56
36F:→ SANDWICH821:清先前年資,但文中觀之卻要你簽自願離職,也就是不跟你 08/06 13:57
37F:→ SANDWICH821:結清前幾年的年資,所以您先前的年資就會受損 08/06 13:58
38F:→ SANDWICH821:由第二點觀之,老闆是怕你領了離職金而後回頭跟它再要 08/06 14:00
39F:→ SANDWICH821:資遣費,因離職金大多簽屬的契約內容都會有合意終止情 08/06 14:00
40F:→ SANDWICH821:形,這類型契約是無勞基法保障的,然由文中觀之,您提的 08/06 14:03
41F:→ SANDWICH821:是自願離職同意書,領的24000與您應領的資遣費有落差, 08/06 14:08
42F:推 SANDWICH821:另自願離職已不符合失業給付的條件,再加上政府目前 08/06 14:15
43F:→ SANDWICH821:的就業安心專案是以非自願離職為優先,亦即政府推行的 08/06 14:16
44F:→ SANDWICH821:就業政策都會以此類人員為優先對象(額外補充) 08/06 14:18
45F:推 SANDWICH821:4.老闆提供的方法:不想用資遣的方式,所以要你填寫自願 08/06 14:21
46F:→ SANDWICH821:離職單,再者以定期契約重新僱用你,定期契約到期不生資 08/06 14:22
47F:→ SANDWICH821:遣費的問題,這些都是會遇得到的風險 08/06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