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brinading (下一站~BKK(曼谷)!)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同間公司由臨時人力轉/約聘.正職年資計算
時間Tue Jun 5 00:04:39 2012
我有先爬文了~
也去看過~
不過大部分說的年資跟年假都是只有講到滿一年如何如何~
現在問題是~
我在這間公司原本是臨時人力(但是領月薪)
隔年度聘為正式職員(我同事則是約聘人員)
現在要算年假的請假天數跟起始日期~
我們會計說~當初臨時人力近來的日子不能算年資
我同事100.6.1~100.12.15為臨時人力
我們本來以為101.6.1他就有年假7天(我們公司是給滿的)
但主管卻說他要到101.12.16(簽約聘人員那天),才有所謂的7天年假
請問這樣對嗎?!
因為我看了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包含臨時人力工作期間嗎??
因為我是98.6.1~99.3.1為臨時人力
99.3.2~目前皆為正職員工
以為自己101.6.1滿3年~將有10天年假~我以為的是對的嗎?!
實在是有點困擾~希望大家幫忙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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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正~很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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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123.247
1F:→ soyoso:勞基84-2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臨時人力和正職員工 06/05 08:20
2F:→ soyoso:工作時數上有差異嗎? 06/05 08:21
3F:→ sabrinading:工作時數無差~所以表示臨時人力是該算年資的?! 06/05 22:35
4F:→ soyoso:另外確定一點就是臨時人力是簽定期契約嗎?如果是的話。請看 06/06 08:03
5F:→ soyoso:勞基10應合併計算。且就您臨時人力時的工時也無異於正職員 06/06 08:08
6F:→ soyoso:工來看。就應合併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 06/06 08:11
7F:→ sabrinading:了解~謝謝大大的解釋^^感恩!! 06/06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