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1973 (鴨蛋妹)
看板HRM
標題[問題] 有關離職特休假
時間Sat Jun 2 10:37:44 2012
我做到六月底
剛好任職二年
我的特休尚未休過所以有七天
依法我是可以全休或折現
但公司的員工手冊有規定需依今年度比例給
我只有3.5天
我自認當初沒有看清楚員工手冊
但是上個月同事離值一開始公司也是堅持
同事拿出法規
另外他到職並沒有領到手冊
所以公司就給
其實我並非愛計較
我只是想那是該得的
如果公司自訂規則
那要勞基法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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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27.74
1F:→ soyoso:訂定工作規則也是勞基70所附與的義務 06/02 12:50
2F:→ ynwei:工作規則要送主管機關核備,低於勞基法是不會被核備通過的 06/03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