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1973 (鸭蛋妹)
看板HRM
标题[问题] 有关离职特休假
时间Sat Jun 2 10:37:44 2012
我做到六月底
刚好任职二年
我的特休尚未休过所以有七天
依法我是可以全休或折现
但公司的员工手册有规定需依今年度比例给
我只有3.5天
我自认当初没有看清楚员工手册
但是上个月同事离值一开始公司也是坚持
同事拿出法规
另外他到职并没有领到手册
所以公司就给
其实我并非爱计较
我只是想那是该得的
如果公司自订规则
那要劳基法干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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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4.27.74
1F:→ soyoso:订定工作规则也是劳基70所附与的义务 06/02 12:50
2F:→ ynwei:工作规则要送主管机关核备,低於劳基法是不会被核备通过的 06/03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