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dy0827 (小衛)
看板HRM
標題[問題] 不足月的薪資算法?
時間Thu Apr 5 16:55:17 2012
請問大家~
假如有員工2/27到職 月薪27000
那他當月的薪資是27000/30*3還是27000/29*3?
不足月的薪資該以每月幾天計算?(是以當月的實際天數還是不論大小月都以30天計算)
勞基法有規定薪資以每月30天計算嗎?
假如公司依照當月實際天數計算是違法的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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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36.32
1F:→ mddc62:問勞委會 個人會傾向走勞保的認定 04/05 18:34
2F:→ sunnyliu0429:薪資無規定30計算,看公司依照實際月份,另,勞保保 04/10 20:28
3F:→ sunnyliu0429:保費計算,依照民法123條規定,不論大小月,皆以30計 04/10 20:28
4F:→ sunnyliu0429:算 04/10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