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bikoko ( Peko )
看板HRM
標題[問題] 離職後的勞健保
時間Wed Apr 4 09:11:24 2012
在還未找到新工作情況下
預計月底離職
父母親對此不是很高興
所以我希望接下來的勞健保費用或相關申請可以自行處理
也就是不要透過親屬的公司來辦理健保
搜尋過之前的文章
大概了解可以透過公會 或區公所來辦理
若我戶籍地在南部 住處在北部
所謂的由區公所辦理是要到北部或南部的區公所呢?
我需在離職前或離職後去辦理呢?
感謝各位先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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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3.95.244
2F:→ soyoso:覺得很不便民。是否還是打給健保局問看看。 04/04 14:11
3F:→ kinosa:可以去健保局填第六類保險類別投保單.帳單會寄你寫通訊地址 04/04 16:33
4F:→ kinosa:國保帳單地址可去勞保局更改... 04/04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