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bikoko ( Peko )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离职後的劳健保
时间Wed Apr 4 09:11:24 2012
在还未找到新工作情况下
预计月底离职
父母亲对此不是很高兴
所以我希望接下来的劳健保费用或相关申请可以自行处理
也就是不要透过亲属的公司来办理健保
搜寻过之前的文章
大概了解可以透过公会 或区公所来办理
若我户籍地在南部 住处在北部
所谓的由区公所办理是要到北部或南部的区公所呢?
我需在离职前或离职後去办理呢?
感谢各位先进回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2.73.95.244
2F:→ soyoso:觉得很不便民。是否还是打给健保局问看看。 04/04 14:11
3F:→ kinosa:可以去健保局填第六类保险类别投保单.帐单会寄你写通讯地址 04/04 16:33
4F:→ kinosa:国保帐单地址可去劳保局更改... 04/04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