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yao (新年新氣象)
看板HRM
標題[問題] 被資遣但是不給資遣費
時間Tue Apr 3 20:52:11 2012
我有個朋友~
他15號要被公司資遣
但是公司已經擺明不給他資遣費了
那間公司很怪
發薪水也都直接用牛皮紙袋裝現金
連客戶要付款也都是先轉進員工個人帳戶再給公司
整個非常的詭異
不知道我朋友為啥會進入那間公司
勞基法第17條有明文規定
「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就算適用舊制~
每滿一年也應該有半個月的資遣費
光是這點就可以讓雇主吃不完兜著走了!
只是~
我朋友目前在思考的是~~
他應該現在就去檢舉公司
還是應該等到他要被資遣的最後一天才去檢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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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1.187.213
1F:→ justbejoni:資遣費是確定資遣並離開現職才會領到,有的公司需配合 04/04 15:28
2F:→ justbejoni:發薪日才會給,有的是約定在哪一天給,但不會拖太久 04/04 15:30
3F:→ soyoso:現在還未到要付資遣費事項,所以應是申訴非因勞基11的解雇 04/04 15:36
4F:→ soyoso:到了應付資遣費卻又不付時,則以勞基17,勞基細則8申訴 04/04 15:37
5F:→ maosun:滿1年給1個月才是舊制,新制要看勞退條例第12條滿1年半個月 04/05 09:48
6F:→ maosun:現在要做的事情有3項:1.確認公司是不是資遣(有沒有發通報) 04/05 09:48
7F:→ maosun:2.確認會不會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面要註記勞基第11條) 04/05 09:49
8F:→ maosun:3.上述兩樣都有,工作結束後30日沒資遣費就找勞工局申訴 04/05 09:50
9F:→ maosun:(如果已經確認沒有資遣費,也可直接申訴) 04/05 09:50
10F:→ maosun:因為如果公司要資遣,必須在10天前發資遣通報給就服站 04/05 09:51
11F:→ maosun:離職證明書上也會寫資遣~有這兩個東西就能當作資遣證據 04/05 09:52
12F:→ maosun:沒資遣費一般來說是公司用離職處理,離職申請書死都不要簽 04/05 09:53
13F:→ csbjoy:關於貨款部分匯入個帳 要注意年度報稅會被算成所得 04/07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