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Ju (現調蘇打綠超~好喝)
看板HRM
標題Re: [討論]企業對於勞基法的看法
時間Tue Mar 13 00:33:00 2012
※ 引述《smap0327 (亞克拉斯)》之銘言:
: 標題: [討論]企業對於勞基法的看法
: 時間: Mon Mar 5 22:37:32 2012
: 經過這兩三年的人資工作
: 漸漸覺得勞基法對於企業而言...
: 似乎不像稅法那麼重要...
: 不守法的嚴重性...目前最嚴重就罰三十萬...
: 除非發生命案...扯上勞安..不然很少會像稅法一樣出現停業的狀況...
: 前幾年吵的沸沸揚揚的科技業...到現在當紅炸子雞的服務業...
: 真的有遵守的企業真的少之又少..
: 究竟勞基法對於企業到底是個怎樣的存在呢??
: 最近真的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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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18.160.219.84
: 推 Eileenso:待過不甩勞基法的公司,覺得員工很可憐;現在在盡力守勞基 03/05 22:43
: → Eileenso:法的公司,覺得人資很可憐(被員工氣得半死) 03/05 22:44
: → Eileenso:勞基法基本上是不太平等的,對員工沒有任何罰則 03/05 22:45
: 推 smile14for0:其實遵守勞基法的企業也不少 只是不遵守的常被關注 03/06 00:12
: 推 tenghui:類比法, 校規再嚴, 會翹課的還是照翹, 被退學頂多換學校 03/06 00:59
: → tenghui:那校規到底誰在遵守, 當然就是被笑迂腐的模範生 03/06 01:00
: 推 raccoon104:待過.."不要跟我說勞基法"的公司... 03/06 08:04
: 推 a5180637:我要推一樓~雖然經驗不相同可是我很支持一樓的說法= =" 03/06 22:00
: 推 organic:不太懂一樓的說法?如果公司願照勞基法走,凡是依法條,人資 03/08 12:01
: → organic:該會輕鬆許多才是,另外對員工的罰則應該援用民法或刑法吧? 03/08 12:02
: → organic:凡洩密,工作道德,甚至恐嚇暴力都是不需引用勞基法就可以 03/08 12:06
: → organic:告的,近年的性騷擾也另有兩性平等可援用 03/08 12:07
: → organic:勞基法私認為還是單純定義規範"勞動條件"就好 03/08 12:09
: → Eileenso:最大的問題點就是請神容易送神難,作業員人家一小時一般做 03/08 21:44
: → Eileenso:100個,她做10個20個,順便造成損品30個,換別種做也是一樣 03/08 21:46
: → Eileenso:她乖乖的在她的位子上也沒幹嘛,但就是幾無生產力,總不能 03/08 21:47
: → Eileenso:每個都資遣吧,這樣的員工每個月新人都有,偏偏這樣的人可 03/08 21:49
: → Eileenso:能知道自己不好找工作,死皮賴臉絕對不走,總不能每月都在 03/08 21:49
: → Eileenso:資遣,結果主管快抓狂,好員工不平衡,劣幣逐良幣,板上的大 03/08 21:50
: → Eileenso:大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啊? 03/08 21:50
道德勸說或單位主管施加進度壓力
若要認真執行
或可先訂出每人標準(當然要合理值)
無法達成目標 經過公開告知並訓練後仍達不到者(訓練次數依工作內容訂)
再資遣
第一他自己會有壓力(因人而異?)
第二不幸勞工局來關切時才拿得出證據(這很重要 公司才站得住腳)
: → EriJu:覺得勞基法最不合理是公司要預告員工離職,員工卻可說走就走 03/09 12:55
: → EriJu:不能扣薪 只能用民法去告 03/09 12:56
: 推 organic:Ei大您提的問題癥結應該遵守勞基法與否無強關係,Er大員工 03/09 15:07
: → organic:離職除了因14條外也要預告阿!? 03/09 15:08
: 推 kshsbug:現實是無罰則無強制性 ~~ 03/09 17:55
: → EriJu:樓上正解,過完年丟個離職單就走,公司還要付過年那幾天 囧 03/09 21:01
: 推 organic:面對這種無視規定的員工,公司的作法是期望該員能留下來 03/09 23:15
: → organic:作好交接再走還是快快送人? 03/09 23:16
: 推 organic:對守法者給予完整的法律保障,對無視規定者給予相對的回應 03/09 23:21
: 推 organic:這是我能給的經驗,參考參考 03/09 23:23
我期望的是他們能遵守勞基法(或者勞基法能強制性的)提出預告
至少在預告期間內能找個新人頂一下
不用大家又留下來加班只為了那個說走就走的人
這可能不是很多錢 卻仍是成本
若搜集這些拿來提出賠償? ╮(﹀_﹀")╭
: 推 Eileenso:遵守勞基法的結果是面對那樣的員工也不能叫她滾,希望O大 03/10 00:36
: → Eileenso:可以有好辦法(跟勞基法沒關係也可以)講到過年跟大家分享 03/10 00:37
: → Eileenso:今年過年有個員工在過年前最後一天丟離職單,離職日寫年假 03/10 00:38
: → Eileenso:最後一天是他的離職日,請問九天年假大家付不付薪?我們... 03/10 00:39
: → Eileenso:付了.....這種情況能不生氣嗎?他說他有提前10天提唷,一天 03/10 00:41
: → Eileenso:工作天加九天年假這叫做勞基法說的10天啦,鬼才有辦法交接 03/10 00:42
: → Eileenso:然後主張說勞基法說的10天可不是指工作日,假日也算的,所 03/10 00:43
: → Eileenso:以他提出的時間點非常合理,不給他薪水他要去申訴哩 03/10 00:44
: 推 Eileenso:還是拜託提供解決無生產力員工的辦法吧(寄我信箱也行) 03/10 00:57
: 推 organic:離職申請押在假期結束後一日應該不是什麼罕見的case,您可 03/11 22:30
: → organic:多做點功課,依您表面敘述,我有個建議:義務不能不盡,權利 03/11 22:31
: → organic:或可放棄, 03/11 22:31
權利的濫用又該如何界定?
我指的是那種不遵守預告期間 又偏把離職日寫在假日的
其實很多時候公司也付一付就算了
一個小辮子讓勞工局來盧小小多不值得
只是有種 "現在的人到底是發生什麼事了?" 的感受罷了
: 推 Eileenso:若他是壓在假期'後'一日那的確是很多人,但他是壓在假期的 03/12 23:05
: → Eileenso:'最後'一日,是禮拜天休假日 03/1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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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28.34
1F:推 xkiller:自願離職者,公司不是可以把他自己預訂的離職日提前? 03/13 08:57
2F:→ EriJu:我的理解是 他要10號 你要他8號走可以 但錢要付到10號 03/13 12:34
3F:→ EriJu:否則就變成資遣要預告吧? 03/13 12:34
4F:推 naganolove:我想請問若是員工17.18.19三曠沒上班,離職日要押哪天? 05/24 11:31
5F:→ naganolove:是要押在三曠前還後??這個日期我怕會有爭議 05/2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