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ver1982 (未知的以後)
看板HRM
標題[問題] 留職停薪申請
時間Fri Feb 18 09:17:20 2011
請問若是因為「輕微」的椎間盤突出想辦理留職停薪
公司「同意」留職停薪的決定權在誰呢?(領班?課長?經理?人資?)
公司是否能拒絕我的申請?
另外,我需要繳交什麼證明文件報告嗎?
我的工作是需要不停搬東西的作業員
去年因腰部劇痛去醫院照了MRI,說是椎間盤突出
當時跟領班說想離職,但領班說可以讓我辦留停薪半年?(領班有決定權?)
但當時我並沒有提出證明文件,所以這件事也不了了之
到現在快一年了,腰痛、腿痛、腳麻不時的發作
之前申請調部門也沒過,現在只能寄望辦理留職停薪讓我有時間復健
現在還沒提出,怕公司直接拒絕我…(苦惱..)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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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52.136
1F:推 ynwei:去大醫院請醫生開立無法搬重的診斷證明書,不然你很難站得住 02/18 14:28
2F:→ ynwei:腳 02/18 14:36
3F:→ ynwei:你應該跟領班表達清楚你有要留職停薪的強烈意願,請他幫你跟 02/18 14:37
4F:→ ynwei:公司申請,不要用曖昧不明的態度,這樣互猜心思很浪費時間 02/1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