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kin (SW)
看板HRM
標題[問題] 契約人員尚未期滿欲離職違約金問題
時間Wed Dec 15 12:36:50 2010
各位人資前輩,在版上潛水了有一陣子
有個問題想要請各位給點意見
我們診所有位推拿師(契約人員)在契約尚未期滿前
提出因為要照顧家人為由申請留職停薪1個月
(我們診所沒有另外訂定留職停薪的辦法)
參考勞工請假規則事假一年只有14天
原希望他寫個切結書
約定請假期滿會立刻復職
不然就要繳付違約金
沒想到現在他說他打算留職停薪後不回來了
依照我們當初簽訂的契約中
有提到「嚴重違反人事規章之規定重大者,必需賠償違約金」
公司的立場是希望他能夠做到找到人在走
但是他現在已經沒來上班
我們可以依這樣的契約規定向他求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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