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emi (oremi)
看板HRM
標題[請益] 這算離職還是被譴
時間Tue Sep 21 00:16:39 2010
請教
在試用期3個月內的某一天加班中
主管希望我可以把目前負責的案子做完
當時的我回答:自己也有在評估自己適不適合此工作
主管回答:大概知道我的想法,不勉強
後來,仍在試用期3個月內,
寫信告訴主管:自己評估不適合,會把手邊負責的案子到一段落
主管當天回信:說案子比較繁瑣,一時間難找到人,等工作穩定後在談離職的事
結果,寫信後的下個禮拜一
主管一早就跟我說:他後來想了想,同意我離職,要我去問流程
主管說:若已過了試用期,他會當我寫信那天就算
過完這天,剛好我到職滿3個月
禮拜二主管問我問流程了沒?
(星期一忙所以沒問)
星期二當下,我馬上問人資流程,人資說星期二我到職滿三個月了
所以離職要10天前提出(公司是說辦理交接流程)
人資問我主管,我主管說就從他同意那天開始算
這樣算是自己提離職嗎???
另,聽別人說這10天(含假日)是所謂的雇主給找工作的期間嗎???這麼好康嗎??
若真是這樣,這10天可以請假嗎???
10天(含假日),讓我中秋節前一天(第9天)即明天走人,合理嗎???
有人說這樣公司可以省秋節禮金???
謝謝!感恩
--
你今天心情好嗎?
你不說話,但眼底的神色已回答了一切。
那麼,就別讓自己繼續躲在心事重重的甲殼裡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24.178
1F:推 mddc62:主管打蛇隨棍上...算你自己有提出了 而且你也沒有異議 09/21 07:06
2F:→ mddc62:勞方不用預告期應該算是優於勞基法 09/21 07:07
3F:→ mddc62:你聽到的是被資遣,滿三個月有十天,每周可以請二天謀職公 09/21 07:07
4F:→ mddc62:假 09/21 07:08
5F:推 jokking:算妳自己提的~我是覺得合理 09/21 10:39
6F:→ erty:你自己提的 09/21 11:58
7F:→ chouTT:你已經提出離職的意願,就不可以收回 09/22 23:18
8F:→ irene1215:看起來是自己提的! 09/22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