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TNeil (搞什麼鬼)
看板HRM
標題Re: [問題] 颱風給薪問題
時間Wed Sep 1 15:07:30 2010
※ 引述《EMTNeil (搞什麼鬼)》之銘言:
: 今天收到公司宣佈的消息
: 如下
: ↓↓↓↓↓↓↓↓↓↓↓
: 凡日後有碰到颱風,公司不再給薪(全勤不受影響)
: 但同仁可於事後,以年假或補休抵扣
: ↑↑↑↑↑↑↑↑↑↑↑
: 請問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我來自問自答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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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過境停止上班時,當日企業是否應該給薪?在勞基法所有條文中,並無提及有關颱風過境停止上班是否給薪的規定,不過在 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一日 勞委會的解釋函(台八三勞動二字第三五二九O號)中,可以讓企業作參考:「事業單位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應是停工原因依具體個案認定之:
(一) 停工原因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之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另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
(二) 停工原因如係不可歸責於雇主,而係歸責於勞工,雇主可不發給工資。
(三) 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者,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可不發工資。
但勞雇雙方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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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谷哥查到的
看來颱風假給不給薪就單看公司的良心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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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 \)
║點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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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9.26.45
1F:→ kshsbug:換個角度想 做多少事領多少薪水 沒做事為什麼要領薪水?? 09/01 15:52
2F:→ shortstop:第一句合法 颱風假可以不給薪 雇主亦不得要求勞工出勤 09/01 21:54
3F:→ shortstop:但第二句就違法了 勞工因天然災害未能出勤 雇主不得強迫 09/01 21:55
4F:→ shortstop:勞工以自己的假扣抵 09/01 21:56
5F:→ Timbug:公司的那個意思應該是指說,可以用有薪假來抵無薪假。 09/01 22:28
6F:推 beefang:T大+1 講更白一點就是 假太多不想放時 可以拿假來抵颱風假 09/02 19:26
7F:→ beefang:當天就有薪水了 09/02 19:26
8F:推 nxdwx:t大好有經驗>///< 09/17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