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00002222 (泡芙)
看板HRM
標題Re: [請益] 女性妊娠請假??
時間Fri Aug 6 01:19:23 2010
※ 引述《idipc8086 (行動元年 啟動)》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同事懷孕六周因不慎 流產了
: 於是請假在家休養身體
: 請問依照相關法規
: 這樣的話是可以請幾天假??
: 是依病假請 還是依產假請??
: 這樣的情況請假可以領到工資嗎??
: 怎樣做法才能獲得雇主給的最大保障??
: 再麻煩指教~ 謝謝~~
依性平法第15條是給與產假五天(妊娠未滿兩個月流產者)
薪資部分依勞動三字第0910035173號函,
因為勞基法只有規定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的事項,所以這部分雇主是可以不用給薪資的,
但不得視為缺勤而扣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處份。
如果要用病假請,亦無不可,如果一年內病假在三十日內都是有一半薪資的。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以上為依照法規的部分,如果該公司有優於法令者,當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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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20.90
1F:推 riv0728:若要請病假記得附上醫師診斷證明(上面有寫建議休養幾天) 08/07 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