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hiyo6952 (米琪優女王)
看板HRM
標題Re: [問題] 報到時要求提供薪資單?
時間Wed Jun 2 21:08:00 2010
※ 引述《finker (finker)》之銘言:
: ※ 引述《Michiyo6952 (米琪優女王)》之銘言:
: : 各位的公司在新人報到的時候,
: : 都會要求他們繳交前一間公司的薪資單嗎?(或任何薪資證明)
: 不一定會要,一般是拿來作敘薪參考
其實這就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
正常來說,
敘薪不是應該以員工的表現及該職位的工作評價來敘薪嗎?
以前一間公司的薪水作參考,
我覺得不客觀吧!
這只是我的小想法啦!
雖然大多數的公司真的是這樣= =
: : 如果新人拒絕繳交,
: : 是否可以用這個理由不錄用?
: : 若已經報到,可否用這個理由資遣?
: 如果這是公司報到程序的一部份,
: 那文件沒繳齊可就不算報到手續完成喔
: : 這樣要求到底有沒有危反個資法呢?
: 除非把你的薪資條拿去賣或散佈才有吧..
可是他不願意提供的話,
我們強迫提供,不然就不錄用,
這樣沒有違法嗎?
簡單的說,
如果他自己同意繳交,當然沒問題,
可是,強迫繳交,我覺得好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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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3.22
1F:噓 nafatary:如果報到前有告知,這屬公司自行規範範圍違什麼法? 06/03 02:59
2F:→ Michiyo6952:看不懂你在兇什麼,我表達我的想法有錯嗎?這本來就是 06/03 21:48
3F:→ Michiyo6952:討論區,莫名其妙 06/03 21:48
4F:→ nafatary:如果這就叫做兇,你應該真的沒被兇過!社會新鮮人嗎? 06/04 02:03
5F:→ macericoto:公司裡怪的事情還多著呢,想要改變就進去體制內再想辦 06/04 18:55
6F:→ macericoto:法改,不然一開始就不要加入。 06/04 18:56
7F:→ macericoto:公司的HR也是依規定辦事,沒必要還沒進去就得罪人 06/04 18:58
8F:→ Michiyo6952:給一樓,我真的不曉得你噓什麼,莫名其妙 06/04 23:55
9F:→ Michiyo6952:給M大,我也是hr,我只是覺得這樣的做法不是很好,我 06/04 23:56
10F:→ Michiyo6952:並不是應徵者,所以…就是因為在改革,所以問問大家的 06/04 23:56
11F:→ Michiyo6952:意見 06/04 23:56
12F:→ Michiyo6952: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徵信這件事,其實在很多peper上 06/04 23:58
13F:→ Michiyo6952:都有爭議吧…但實務上卻被大家廣泛使用,所以覺得這樣 06/04 23:58
14F:→ Michiyo6952:妥當嗎? 06/04 23:58
15F:→ macericoto:那拿了薪資單結果是做什麼用途?我的公司並沒有這項規定 06/05 00:43
16F:→ macericoto:應徵什麼職務就拿多少錢,都是已經定好的。 06/05 00:45
17F:→ macericoto:如果拿薪資單結果沒多大用處,那就廢了也沒關係啊 06/05 00:47
18F:→ nafatary:薪資的核算,對有經驗或特殊職務者往往有其彈性。透過 06/05 00:52
19F:→ nafatary:前份資歷的薪資水準,HR同仁可以作為給薪的參考。應徵者 06/05 00:53
20F:→ nafatary:前一份公司對他的評價,以及做為自身公司薪資競爭力的 06/05 00:55
21F:→ nafatary:參考。個人認為有其價值與意義,當然同時也可以判斷應徵 06/05 00:56
22F:→ nafatary:者,是否呼弄或過度吹捧自己的表現。 06/05 00:57
23F:→ nafatary:此外,給原PO:不噓你,「讚」我按不下去啊 06/05 00:59
24F:推 CotaNi:其實一開始在看的時候 我也以為原po是求職者 會讓人誤以 06/05 03:00
25F:→ CotaNi:為是一開始說前份工作薪資太高 然後人家要他繳交時交不出 06/05 03:01
26F:→ CotaNi:來 然後一直不想面對的感覺 沒想到後來是hr啊 其實你換 06/05 03:02
27F:→ CotaNi:個方式來想 正常來說 資料是報到時繳交 並不是面談時繳 06/05 03:03
28F:→ CotaNi:交 那麼 都已經拿到 offer了 不就已經核薪了嗎 就把它 06/05 03:06
29F:→ CotaNi:當作畢業證書 退伍令等文件 確認其誠信問題囉 ^^ 06/05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