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ddc62 (多笨多健康)
看板HRM
標題[討論] 因應個資法如何進行資料確認及確認資料
時間Fri Apr 30 23:27:43 2010
多數職缺基於誠信原則下並不會進行所謂的資料查核的動作
就算做也不會是從畢業到現職的進行
以往個資法並不被很重視(最近要三讀,因為新聞自由很被重視,聽說有刑責)
新版的個資法會是怎樣並不確定,但是可以確定的是更保護資料所有人的權益
未經授權及當事人同意的資料擅自洩漏罰則應該不輕(現況要告應該也是可以)
如何進行資料查核的作業大家可以分享一下嗎?
面對資料查核的作業大家將如何因應?
分享約8-10年前的案例:
我們公司資遣一個人後,對方很不爽,當然找了一些法律相關的人員諮詢
(勞工的好榜樣),當然公司該付的都付了,也就不了了之
他再找工作時對方公司打電話來我們公司查證,接電話的主管就回答說:他被資遣的
他就告了勞工局,幾天後,高階主管就發出了一封MAIL:
1.不接受任何查證,如需查證請人員自行申請離職證明,
相關驗證離職證明人員無需回答離職證明載以外資訊
2.離職證明除勞工因法令關係主動要求提供資訊外,離職證明不再做任何註記
3.公司的任何懲處案除非通過公司授權,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發言
我不能說一定有關係,但似乎內情不單純。
--
待價而沽
有人要沽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4.250
※ 編輯: mddc62 來自: 124.11.194.250 (04/30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