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sat0620 (雙子星)
看板HRM
標題Re: [發問] 想請問只工作7天離職 可以領薪嗎
時間Thu Apr 30 09:47:58 2009
※ 引述《hawaiilove (大家的生活都亂了)》之銘言:
: 勞基法雖刪除了試用期
: 但如果勞資雙方在不違背誠信原則下 自由約定合理的試用期仍可被接受
: 所以如果你朋友的合約裡有試用期規定 或雇主當時雇用時有說明
: 那就是有試用期 可因勞工不適應工作內容而解雇
: 但是 試用期仍然是要給薪的 只是沒有資遣費及預告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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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有瑕疵
有沒有資遣費要看是否為志願性離職而定
有沒有預告工資亦要看是否有在法定期間前提出終止勞動契約而定
這案子是勞工主動提出離職 當然沒有所謂資遣費及預告工資給付的問題
另以目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即使工作一天提出離職
雇主還是必須要給付工資的 不給 就去勞工局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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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0.225
1F:推 finker:試用期的資遣費跟預告工資,就算告到法院還是很有可能要不到 04/30 18:46
2F:→ finker:但工資要給這是一定的 04/30 18:47
3F:推 kcliao0408:勞基法沒有規範試用期,但不代表試用期可以不付資遣費 05/03 00:01
4F:→ zellkb8:的確是有可能要不到 不過勞方舉證確實的話贏面較高 05/03 16:38
5F:→ zellkb8:一般來說 大多都要的到 05/03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