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ic (請慢用.. NN  )
看板HRM
標題[發問] 人事凍結下的慘案
時間Fri Feb 20 01:28:44 2009
由於我們公司沒有專門的HR
所以找新人這件事,變成了不屬於人資專業的我的業務範圍
去年由於種種因素,公司頒下了人事凍結的命令
但因為我們這一組其實有賺錢,主管甚至想要人事擴編
所以就想出了一個辦法,以工讀生的名義聘請新人
就是找到合適的新人後,請她體諒公司的處境,先做工讀生
但是給她的薪水會與正職人員相同
新人也答應了,結果慘案就此發生,也就是我想請教專業人資大大的問題:
1.在新人A答應這樣的條件後,做了兩個多月的現在,主管又找了新人B與C
一樣以工讀名義聘用,三人勞健保都以最低薪資17280投保
這樣有沒有影響到他們的權益,是不是被查到會被罰錢什麼的
我想要有這樣的資料去向主管爭取調高她們的勞健保投保金額
2.其實目前人事已解凍,但由於我們流動率真的太大(組員才五人,去年走了十幾人)
主管目前把工讀期就看成試用期,也就是先工讀→試用期(三個月)→正職
對於新人A,他也下了決定就是沒有要升他的意思
說如果新人A願意,可以一直工讀到五月
他要升B與C(沒說什麼時候),以後也不會升A,離職證明書頂多也只能開"工讀生"給A
因為一直當工讀生到五月也不是辦法,所以A想要做到二月底就好
想請問,主管這樣的做法A可領資遣費嗎?
3.主管目前用新人都改用先工讀的方式
可是對我來說,既然人事已無凍結,這樣根本是沒必要的作法
到底要怎麼樣去說服主管不要再用這樣的模式,可否請各位提供建議?
以上,謝謝大家的回答,我真的想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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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5.73
1F:→ zellkb8:A可以領資遣費 02/20 09:45
2F:→ zellkb8:如果他平均薪資高於17280 又去找上勞工局的話 勞工局有可 02/20 09:46
3F:→ zellkb8:能會對公司勞動檢查 02/20 09:46
4F:→ zellkb8:A沒去找勞工局的話 應該就不會被勞動檢查(機率很低) 02/20 09:47
5F:→ Beastawad:如果三人失業去領失業保險 發現保費低時可能會去桶 02/20 11:05
6F:→ Beastawad:不過…「名義」上的工讀有什麼意義嗎?契約有差嗎? 02/20 11:06
7F:→ zellkb8:樓上說的名義的工讀其實勞基法中沒有任何意義 02/20 16:28
8F:→ zellkb8:保費低去捅的問題 我認為是有可能但很低 因為相關單位通常 02/20 16:29
9F:→ zellkb8:都很被動 除非大案子或是被施壓才可能變的比較主動 02/2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