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ic (请慢用.. NN  )
看板HRM
标题[发问] 人事冻结下的惨案
时间Fri Feb 20 01:28:44 2009
由於我们公司没有专门的HR
所以找新人这件事,变成了不属於人资专业的我的业务范围
去年由於种种因素,公司颁下了人事冻结的命令
但因为我们这一组其实有赚钱,主管甚至想要人事扩编
所以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以工读生的名义聘请新人
就是找到合适的新人後,请她体谅公司的处境,先做工读生
但是给她的薪水会与正职人员相同
新人也答应了,结果惨案就此发生,也就是我想请教专业人资大大的问题:
1.在新人A答应这样的条件後,做了两个多月的现在,主管又找了新人B与C
一样以工读名义聘用,三人劳健保都以最低薪资17280投保
这样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权益,是不是被查到会被罚钱什麽的
我想要有这样的资料去向主管争取调高她们的劳健保投保金额
2.其实目前人事已解冻,但由於我们流动率真的太大(组员才五人,去年走了十几人)
主管目前把工读期就看成试用期,也就是先工读→试用期(三个月)→正职
对於新人A,他也下了决定就是没有要升他的意思
说如果新人A愿意,可以一直工读到五月
他要升B与C(没说什麽时候),以後也不会升A,离职证明书顶多也只能开"工读生"给A
因为一直当工读生到五月也不是办法,所以A想要做到二月底就好
想请问,主管这样的做法A可领资遣费吗?
3.主管目前用新人都改用先工读的方式
可是对我来说,既然人事已无冻结,这样根本是没必要的作法
到底要怎麽样去说服主管不要再用这样的模式,可否请各位提供建议?
以上,谢谢大家的回答,我真的想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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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5.73
1F:→ zellkb8:A可以领资遣费 02/20 09:45
2F:→ zellkb8:如果他平均薪资高於17280 又去找上劳工局的话 劳工局有可 02/20 09:46
3F:→ zellkb8:能会对公司劳动检查 02/20 09:46
4F:→ zellkb8:A没去找劳工局的话 应该就不会被劳动检查(机率很低) 02/20 09:47
5F:→ Beastawad:如果三人失业去领失业保险 发现保费低时可能会去桶 02/20 11:05
6F:→ Beastawad:不过…「名义」上的工读有什麽意义吗?契约有差吗? 02/20 11:06
7F:→ zellkb8:楼上说的名义的工读其实劳基法中没有任何意义 02/20 16:28
8F:→ zellkb8:保费低去捅的问题 我认为是有可能但很低 因为相关单位通常 02/20 16:29
9F:→ zellkb8:都很被动 除非大案子或是被施压才可能变的比较主动 02/2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