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ekas (依卡斯~ )
看板HRM
標題Re: [發問] 例假工資怎麼給
時間Wed Oct 10 14:50:22 2007
※ 引述《debries (debries)》之銘言:
: 另外 勞基法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 第39條前段 例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 依照第36條的立法目的,是因為 勞工連續工作 必須要有例假給予休養身心
: 而這例假依第39條應給工資。
: 如果 一星期來都在請假 雇主是不是有必要給例假似乎值得探討
要給...正常來講就是"事假"才要扣薪(禮拜日不用請事假吧?)
不然的話...婚假八天...中間的那個例假你們給不給薪??
依據勞委會82.04.19勞動二字第19211號函,(自己去查一下...我懶得打 @@)
結論就是:勞工事假期間遇法定放假日,工資應照給。
甚至是請假完後剛好遇到假日的,薪資也是要給
題外話...個人認為...HR要瞭解勞基法...應該是為了避免違法讓公司受罰...
不必要為了省那一點點的工資...去鑽研那些有的沒有的漏洞... :P
就算那例假日的一天工資真的讓你省下來了....公司也不會因此多了多少獲利...
但相對的...當公司這樣跟員工計較時...員工對公司的負面情緒...影響可是很大的
※ 編輯: eekas 來自: 125.233.73.155 (10/10 14:58)
1F:→ debries:請各位前輩假設 這問題是來自於你的主管 你會如何回答 10/10 17:46
2F:→ debries:我想我主管只是想了解論理上的問題 他並沒想要真正這麼幹 10/10 17:49
3F:→ debries:我們公司工會很強的 常上電視 主管不太可能這麼幹的 10/10 17:50
4F:→ eekas:原來如此。 可以去把那解釋函翻出來...那就是答案了 10/10 19:51
5F:推 debries:謝謝eekas大大^^ 10/10 20:57
6F:→ connie0117:衍生一個問題,若離職日隔日為例假日(如星期六離職) 10/11 00:36
7F:→ connie0117:依法也需給薪嗎?各 10/11 00:43
8F:→ eekas:回樓上:看他是算哪一天離職,就給到哪一天 10/11 18:10
9F:→ eekas:禮拜六離職,禮拜天當然不用給。但若是禮拜一早上離職就要 10/11 18:11
10F:推 connie0117:目前公司解釋為:若做滿當週六日,應給一日例假工資, 10/13 00:44
11F:→ connie0117:所以星期六離職,公司薪資算到星期日。 10/13 00:48
12F:→ connie0117:所以公司依法可不給星期日工資嗎? 10/13 00:51
13F:推 kelly1206:推題外話 10/17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