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law (麥克斯)
看板Eng-Class
標題Re: [請益] 這句要加逗點嗎?
時間Sat Apr 10 12:28:52 2010
※ 引述《Chengheong (Hololang)》之銘言:
: ※ 引述《maxlaw (麥克斯)》之銘言:
: : 這裡的問問題的,大多是在學的學生,或是參加考試的同學
: : 很簡單的一個because前面不加逗號,so 前面要加逗號的簡單文法規則
:
這種規則並不存在, 不要誤人子弟, 加油, 好嗎?
傳說不存在的規則在這
http://Now.to/692d
這本書叫做大滿貫英文文法總匯,頁數是252頁
他每年都會換封面顏色,算是國中部分很暢銷的文法書
這個規則,是真的存在在文法書裡面的,
高中部分在這連結
http://Now.to/692f
這本是龍騰文化出的"挑戰英文法總複習講義",頁數是169頁
: : 可以複雜到這個地步,這對於那些學習基礎英文的學生,一點幫忙都沒有
: : 一般國高中文法書籍,基本上都有這一個文法共識,老師們看到because前面加逗點的
: 我在國高中教英語十幾年了 , 我就不知道有這種共識
: : 都會加以更正,這才是我們要試圖告訴學生的東西
: : 把這些東西複雜到學術上的討論,對於這些基礎文法還沒學好的學生,只是更加混亂罷了
: : 當他被扣分時,搬出這一套學術論述,來告訴老師,我要把分數要回來
: : 是無濟於事的!
: 如果老師不學無術, 會被學生唾棄的!
我是讀台北國立大學英文系,所以應該還有相當的專業能力
對於英文考試比較有心得,所以會注意一些可能會影響分數的小細節
能幫忙就幫忙,不能的話也只能靠你自己努力了
: : 當有一天,他對英文很有興趣時,找出一堆證據,試圖 推翻基本文法規則
: : 做為他有創見的論文題目時,這我們也是很樂見,只要他的論述合理
: : 可以說服教授們,而自成一派學說。
: : 只是這裡不是在做學術上的研討,只是在教導學生一些基礎文法規則
: : 讓他足以應付升學考試,或是日常生活使用需求,這才是幫他們解說的目的
: : 而不是進一步的,用更複雜的論述,去混亂他們已經夠混亂文法觀念
: : 當然,以追求真理的態度,甚麼事情都可以提出來辯論
: : 但是,如果只是要協助同學,釐清文法觀念,應該要越簡單清楚才是重點
: : 尤其是當老師的,重點是要讓同學能清楚的弄懂
: : 而不是用一堆深奧的知識,讓他們更加混亂
: : 希望教學的歸教學,學術論述歸學術論述,重點是能真正幫到提問題的人
: : 而不是陷入更多的問題當中!
: 英文老師真的需要加強自己的專業!!!
老師的確要加強專業,很多進了學校的老師,就很少再繼續進修
而我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目前也在台北國立大學進修法律研究所
希望哪天管不動學生了,還可以有個退路可走
對於文法方面,應該是自己較擅長的部分,
所以我對法條其實也蠻有一些興趣
所以對於一些基礎規則,如果沒有一定的規律
那文法只會亂成一團,毫無邏輯可言
該給你看的證據都在上面的連結
文法書上確實都有這個規則
在實際運用上當然會有些特例
所以語言才會不斷的進化
等到大家都認同because前面應該要加逗點是
那自然這些文法書都會跟著修改
就會變成新的規則了!但是目前還沒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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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50.61
1F:→ ashurali:請問有建議原文書關於介紹標點符號的嗎? 04/10 13:07
2F:→ ashurali:另外,你的連結其實沒有說",because"不行,不行的東西要 04/10 13:08
3F:→ ashurali:明講,不能用不寫出來表示不行哦,用數學的補集概念是不 04/10 13:09
4F:→ ashurali:適用哦 :) 04/10 13:09
5F:→ ashurali:對了,我覺得原文書和中文書很多會有一個特別的不同,原 04/10 13:11
6F:→ ashurali:文比較有機會為敘述的內容做解釋,說明為什麼或一些道理 04/10 13:12
7F:→ ashurali:但中文較多是告訴你就是這個規則,隱藏的意思就是記下來 04/10 13:12
8F:→ ashurali:就對了 XD 04/10 13:13
9F:推 noruas:幹嘛大家都愛酸來酸去呢?? 不能好好說嗎?? 講這些酸話有用? 04/10 13:21
10F:→ noruas:我常看英文版,翻譯版..很多人多覺得"我讀的書比你多" 04/10 13:22
11F:→ noruas:然後吵來吵去....認為自己最行,別人程度不夠. 04/10 13:22
12F:推 noruas:假如真的想解決問題,寫封信去問外文系教授不就好了? 04/10 13:24
13F:推 iken8782:回ashu: 我在上一篇的回應文裡面有一最後有一段有提到 04/10 13:41
15F:→ iken8782:你可以對照我的文章 然後 找到第一個例子 很明確指出 04/10 13:43
16F:→ iken8782:because前面放一個逗號 是錯誤的這是一個 通用的文法網站 04/10 13:44
17F:→ iken8782:許多教授 都會提供給留學生 或學英文的學生 04/10 13:45
19F:→ maxlaw:上面那個連結第五題是建中鄭炎活老師出的文法題,參考一下 04/10 13:49
20F:→ maxlaw:其實實際考題就長這樣,其他高中也有類似考題,同學自己判 04/10 13:52
21F:→ maxlaw:斷,高中考題出現時,還是乖乖寫正確答案吧! 04/10 13:55
22F:→ maxlaw:我只是不想害他們扣分,不然爭辯這個真的很無聊! 04/10 13:57
23F:→ iken8782:我能給的資訊 也大約是這樣 之後 不作回任何這篇的回應 04/10 14:02
24F:推 fleuve:我不會拿用中文編的文法書當準則耶...天知道寫的人英文程度 04/10 15:03
25F:→ fleuve:科.. 04/10 15:03
26F:→ usread:iken對逗號有極獨特看法,功能強大,加上成了逗號,句子會從 04/10 15:31
27F:→ usread:附屬變成獨立,或變成run-on.如果不是兩個完整句,怎麼加逗號 04/10 15:34
28F:→ usread:都不會run-on的 04/10 15:34
29F:→ usread:更正: 加上成了逗號--> 加上逗號 04/10 15:35
30F:→ usread:總之,一個長句本身不會因中間加逗號變成run-on,一個附屬句 04/10 15:37
31F:→ usread:也不加逗號變成獨立. 04/10 15:39
32F:→ iken8782:我實在看不懂 usr你所要表達的意思 不訪直接舉例 04/10 15:57
33F:→ iken8782:而且 你確定有看懂 或看清楚我說的內容 跟回應嗎? 04/10 15:58
34F:→ iken8782:怎麼好像跟我說的 對不太起來~~~ 04/10 15:58
36F:→ iken8782:如果 都只是一些沒有根據 沒有例子的 之後 就不再回應 04/10 16:06
37F:→ usread:全是根據iken本身在之前的回應 04/10 16:09
38F:→ usread:18111, 4/10 01:08 04/10 16:12
39F:→ iken8782:請問ewayne大 這是什麼樣的網站 只有問題回答? 04/10 16:12
40F:→ usread:18116, 4/10 01:22 04/10 16:13
41F:→ ewayne:你要說chicago style是沒有根據的回應 那我也沒辦法 04/10 16:13
42F:→ ewayne:你問chicago style是啥 何不自己google一下? 04/10 16:13
43F:→ ewayne:然後 我手上的Oxford Guide to English Usage, 在A.4.6 04/10 16:16
44F:→ ewayne:舉He did not go to church, because he was playing golf 04/10 16:17
45F:推 iken8782:這問題 前面我已經回答過了 我是要表達 他回答的 不清楚 04/10 16:18
46F:→ ewayne:這是原書例句,原書解釋是to separate a phrase or 04/10 16:18
47F:→ ewayne:subordiante clause from main clause so as to avoid 04/10 16:19
48F:→ ewayne:misunderstanding 04/10 16:19
50F:→ ewayne:都有 不要看太快喔 2.1的舉例裡面也有because 04/10 16:23
51F:推 iken8782:good,我去找這本書 再去問清楚一次 04/10 16:24
52F:→ iken8782:Remember: Use a comma after a "because" clause. Don't 04/10 16:26
53F:→ iken8782:use a comma before a "because" clause. 從你的網址來的 04/10 16:27
54F:→ ewayne:喔喔 看錯了XD 04/10 16:27
55F:→ iken8782:我想 你可能 誤解了 OG解釋的意思了 但我會查證 04/10 16:29
56F:→ iken8782:沒關係 討論 是該如此 而不是斷章取義 或是沒有憑據 04/10 16:30
57F:→ iken8782:跟你交流 很高興 04/10 16:30
59F:→ ewayne:樣是為了避免誤解語意 04/10 16:36
60F:推 iken8782:上面一篇的回應 我就是拿這個網站 給教授看 04/10 16:37
61F:→ iken8782:教授是說 只有小說 作者 記者 也許會去用 而且 還要看前 04/10 16:38
62F:→ iken8782:後文章,通常 都是表達list 但是 學生 或是 教學 04/10 16:39
63F:→ iken8782:不可以當成正式的文法教學 會造成誤解 也會讓學生寫錯 04/10 16:40
64F:→ iken8782:(有排名在前面的大學教授都不接受這種用法)<--教授說的 04/10 16:42
65F:→ iken8782:但是 僅供參考 上面這句是題外話 04/10 16:42
66F:→ ewayne:那還是得提,當然是在學生有一定的文法基礎之後,因為這並 04/10 16:43
67F:→ iken8782:喔然後 上面粉紅色的這個例子 他應該要把豆號打在and前面 04/10 16:44
68F:→ ewayne:不是錯誤用法,只是較少使用的用法。 但這篇原po把話說死, 04/10 16:44
69F:→ ewayne:這才是讓我很討厭的地方 04/10 16:44
70F:→ iken8782:所以 這也是錯誤的例子 04/10 16:44
71F:→ iken8782:但是 試問 有多少在這裡發問的 已經是英文大文豪作家呢? 04/10 16:45
72F:→ iken8782:寫出去了 還是錯誤的 還是被扣分 這也是事實啦 04/10 16:46
73F:→ ewayne:會有這種例子不也就反映確實有人會誤解,所以才有人認為要 04/10 16:49
74F:推 iken8782:而且 像這類 非正式或非正確的文法除非有人提問 教授才 04/10 16:50
75F:→ iken8782:需要講解 因為 出現在正式的文章中 還是會被認定為錯誤 04/10 16:50
76F:→ ewayne:加以避免誤解? 我第一次看我完全認同它的說明,我第二次看 04/10 16:51
77F:→ ewayne:我也認同你的說法 04/10 16:51
78F:→ iken8782:因為 我們不是native speaker 讀就誤解了 寫 就更沒話說 04/10 16:52
79F:→ iken8782:但是 native 要表達的 他們才會了解 就像教授後來 拿給 04/10 16:53
80F:→ iken8782:我看的例子 也是有逗號 但是 後面又掛了一長串的附屬句子 04/10 16:54
81F:→ iken8782:他問我 能看出文法的表達意思嗎 我說 就是because不對 04/10 16:55
82F:→ iken8782:他是說 以這樣的用法他們會理解 因為是list很多的事情 04/10 16:55
83F:→ iken8782:但是 大家也知道 這是錯的 不過 他是作家所以 可以接受 04/10 16:55
84F:→ iken8782:我的理解是講一句不客氣的 就是 誰叫他是作家 我們是學生 04/10 16:59
85F:→ ewayne:所以該把這種用法講為避免使用的用法 既然要忽視這種錯誤 04/10 17:01
86F:→ ewayne:那真的不要怪有人會跟隨他 04/10 17:02
87F:→ iken8782:^^ you are so smart~~~ 04/10 17:05
88F:→ ashurali:回iken,你所提供的最多就到dependent clause用逗號會形 04/10 18:51
89F:→ ashurali:成fragment,但這沒說為什麼逗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功用 04/10 18:52
90F:→ ashurali:至少對我來說,逗號和分開兩個句子(後句以大寫開始的新的 04/10 18:53
91F:→ ashurali:一句)是不相等的。 04/10 18:53
92F:→ ashurali:我問其他的書,並不是要找書上說要這麼用,而是說關於像 04/10 18:54
93F:→ ashurali:逗號會對句子造成怎樣的影響之類的內容。 04/10 18:55
94F:推 sindar:中文的文法書 其實錯誤不少 04/12 02:32
95F:推 double0077:其實這個問題 如果是國中生問 就不用考慮太多 04/12 02:50
96F:→ double0077:但是高中以後的英文 就沒有這麼一定 所以要看對象回答 04/12 02:51
97F:→ double0077:我覺得 了解規則就好 但是真的去看文本的使用 就會發現 04/12 02:52
98F:→ double0077:並不是因為你是學生 他們是文豪 隊的就變成錯的 04/12 02:52
99F:→ double0077:而是 的確這就不像其他的問題一樣 這麼黑白分明 04/12 02:53
100F:→ double0077:標點符號不像dont fighting那樣 有這麼明顯的文法不符 04/12 02:54
101F:→ double0077:我們都是語言的使用者 而不是文法學家 如果是文法學家 04/12 02:55
102F:→ double0077:這個問題才要追究的這麼細 你的英文能力也許還不足以 04/12 02:56
103F:→ double0077:讓大家服從吧 畢竟你不是權威 04/12 02:56
104F:推 double0077:網路就是這樣吧 文人相輕 自古皆然 04/12 03:10
105F:→ maxlaw:其實你仔細看上面那兩位網友的討論,其實他們已經有共識出 04/12 07:15
106F:→ maxlaw:現了,他們提供的外語資料連結,其實講的很清楚, 04/12 07:17
107F:→ maxlaw:在什麼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會加上逗點,避免讓讀者無法理解 04/12 07:22
108F:→ maxlaw:作者的原意,這個話題應該可以告一個段落了! 04/12 07:24
109F:→ ashurali:其實目前是出現三種情況:1.一般不加逗號, 2.為免文意出 04/13 18:42
110F:→ ashurali:現誤會而加來為讀者斷句, 3.一些看起來簡單,也不為斷句 04/13 18:43
111F:→ ashurali:而用所加的逗號。前兩種好像比較容易找到網路資料,但第 04/13 18:45
112F:→ ashurali:三種就較少見了。以邏輯來看,2的用意、合理皆較無爭議 04/13 18:46
113F:→ ashurali:但1缺文法上的理由,僅能說到indepent clause,fraqment 04/13 18:47
114F:→ ashurali:3則很少見,是反應那些資料的不完整,還是本身的正當性就 04/13 18:47
115F:→ ashurali:令人質疑呢? 04/13 18:48
116F:→ ashurali:-->是independent clause, fragment 04/13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