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walk96 (Chopchop)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關於資遣的問題
時間Wed Feb 10 13:42:00 2021
任職時間快八年,
公司中間轉換型態跟著一起轉行,
近年末的時候,有約談要轉換工作的型態,
但轉換的工作就是上班時間不固定等,
一些我無法接受的狀況,
所以在約談後的當日晚上,
我就再跟主管說,我沒辦法!
是否有其他的辦法呢?
主管最後也說沒有辦法,你就資遣一路!
個人也接受,就開始計算,並詢問朋友!
發現公司有漏保勞退,
隔日就請主管在離職前將勞退補齊!
當日公司就說不資遣你,轉行政職!
提出個人意願想走資遣,公司回覆現在離開公司,
就是自提離職,。
後期,職場內被當空氣(冷暴力?)
做好份內的事就好,就氣氛就也不放心上。
年終獎金
先前有口頭說一個月的年終...
但實際發放後,是本薪4%
其他同事領一個月(扣稅)
詢問主管回覆
「原本是沒有,人情發放」
請教,
10月的對談以及高薪低報,
可以舉證執行資遣的時間已過!
試問對談紀錄以及年終發放的比例來證明公司的不友善態度迫自行離職,是否可以勞工局
執行勞方的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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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99.1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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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twalk96 (39.9.199.171 臺灣), 02/10/2021 15:20:08
1F:推 taipoo: 看不懂,不曉得你想要勞工局幫你什麼?02/10 21:45
2F:→ catwalk96: 想要拿先前的資遣對話紀錄,是否可以請資方執行這樣!02/11 11:43
※ 編輯: catwalk96 (39.9.199.171 臺灣), 02/11/2021 11:55:44
3F:推 taipoo: 如果你有辦法舉證,證明資方曾經想資遣你,但最後卻沒有 02/11 13:49
4F:→ taipoo: 資遣你,不過也代表你目前仍在工作職位,而你只要持續保 02/11 13:49
5F:→ taipoo: 持不自願離職的狀況,最後資方若要讓你走,也一定需要走 02/11 13:49
6F:→ taipoo: 資遣流程,若資方沒有走資遣流程,而強迫你走,且你也沒想 02/11 13:49
7F:→ taipoo: 要自願離職,這樣資方才算違法的狀況,若在這個狀況下要 02/11 13:49
8F:→ taipoo: 拿到資遣費,先要透過勞工局調解,若調解失敗沒拿到資遣費 02/11 13:49
9F:→ taipoo: 或少拿,你可以選擇民事訴訟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我知道 02/11 13:49
10F:→ taipoo: 的大概是這樣子吧!給你參考囉! 02/11 13:49
11F:→ catwalk96: 謝謝您的回覆!新春愉快 02/11 14:53
12F:推 taipoo: 新春愉快 02/11 19:30
13F:→ titilin: 只能說你行為太早曝光動機. 12/20 19:24
14F:→ titilin: 其馬要拿到年終獎金.再行動 12/20 19:26
15F:推 johnnkmu: 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發年終 12/24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