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91 (Study hard, play hard)
看板Employee
標題[法令] 離職證明
時間Mon Nov 4 22:21:41 2013
想請問版上的前輩們關於離職證明一事的相關法令問題
小弟的情況是八月底已經離開前公司
然而當初簽約的時候有離職違約金的部分
小弟覺得該賠償金額十分不合理
因為當初簽約時公司有承諾會提供額外的訓練且記載在合約上
然後一年多來小弟認為並沒有受到"任何"訓練
因此在離職的時候向前公司表明希望可以討論賠償金額
公司並沒有給予任何答覆不過小弟也就離職了
九月十月也都沒有任何薪資給付
如今小弟找到新的工作
新的公司要求員工提供前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因此請前同事向前公司HR申請離職證明
然而前公司卻以離職手續尚未完成也就是尚未給付賠償金額為由
拒絕提供離職證明
想請問版上熟悉相關法律實務的前輩
前公司是否有拒絕提供離職證明的權利
以及是否可以建議小弟應當如何處理此事
感謝各位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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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0.149.81
1F:推 vviicat:勞基法第19條 11/06 21:25
2F:推 azukitw: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 11/07 20:26
3F:→ azukitw:人不得拒絕 11/07 20:27
4F:→ azukitw:違反者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1/07 20:27
5F:→ pinoh:勞工局申訴,而且那份合約有問題吧?對於勞工不利的合約都不合 12/08 12:19
6F:→ pinoh:法不是嗎 12/08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