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bblecity (EHFJEROUOWJKDLJ)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一周未滿4日六日不計薪
時間Thu Sep 5 19:08:49 2013
請問一週上班日若未滿4日.六日則不計薪
還有連續假日不准請假(含提早請假/特休)
關於這個在勞基法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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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163.167
1F:推 elfria:連續假日特休不準請是合法的...有些公司特休還是年初排班好 09/06 06:28
2F:→ elfria: 准 09/06 06:29
3F:→ elfria:另外六日有實際工作嗎? 如果有實際工作的話就應該領薪水 09/06 06:30
4F:→ elfria:基本上這些問題屬於勞雇協調的範圍, 勞基法不會規定這麼細 09/06 06:31
5F:推 gamer:看你是算月薪還是算時薪,月薪假日需給薪,除非是無薪假, 09/06 21:51
6F:→ gamer:不過現在放無薪假得通報,還得要員工簽同意書。 09/06 21:52
7F:推 elfria:勞基法並沒規定假日要給薪喔..比如颱風假,假日扣薪還是合法 09/07 01:17
8F:→ elfria:實際上還是要看勞雇雙方一開始的共識 09/07 01:17
9F:→ cheaujiun:月薪的約定本來就有包含假日薪資喔 09/09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