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090406 (蠢翔)
看板Employee
標題Re: [請益] 家父的勞資權益相關問題
時間Wed Apr 4 14:50:54 2012
※ 引述《siarim (陳小刀)》之銘言:
: 家母去過非常多的單位詢問,
: 他們也很樂意解答但可能礙於流程問題,
: 或是資料不夠完備所以大半時間都在各單位間往返,
: 或是等待文件的核准。
: 為免有遺漏不足之處,故先行於此詢問,希望各位先進不吝解答,謝謝。
平均月投保薪資(60個月)21030
勞保年資應為六年
失能給付每一年年資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55趴
換算應是不到兩千
所以依照勞保條例53條
不足四千者按四千發給
另外雇主以少報多的部分即便有證據
勞保局只會罰款 而不會回溯年資和保額
因此可以裁罰的事實向雇主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差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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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90.203
1F:推 siarim:謝謝您的回文 也就是說只能走上法庭一途才能要回我們應有的 04/04 21:00
2F:→ siarim:賠償 是嗎? 再次謝謝您的說明 04/04 21:00
3F:→ by090406:先用存證信+調解試試看啊 另外勞保局那邊看要怎麼舉發 04/04 22:03
4F:→ siarim:瞭解 非常謝謝您能撥冗為小弟解答 感恩~ 04/05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