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090406 (蠢翔)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请益] 家父的劳资权益相关问题
时间Wed Apr 4 14:50:54 2012
※ 引述《siarim (陈小刀)》之铭言:
: 家母去过非常多的单位询问,
: 他们也很乐意解答但可能碍於流程问题,
: 或是资料不够完备所以大半时间都在各单位间往返,
: 或是等待文件的核准。
: 为免有遗漏不足之处,故先行於此询问,希望各位先进不吝解答,谢谢。
平均月投保薪资(60个月)21030
劳保年资应为六年
失能给付每一年年资给平均月投保薪资1.55趴
换算应是不到两千
所以依照劳保条例53条
不足四千者按四千发给
另外雇主以少报多的部分即便有证据
劳保局只会罚款 而不会回溯年资和保额
因此可以裁罚的事实向雇主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差额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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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190.203
1F:推 siarim:谢谢您的回文 也就是说只能走上法庭一途才能要回我们应有的 04/04 21:00
2F:→ siarim:赔偿 是吗? 再次谢谢您的说明 04/04 21:00
3F:→ by090406:先用存证信+调解试试看啊 另外劳保局那边看要怎麽举发 04/04 22:03
4F:→ siarim:了解 非常谢谢您能拨冗为小弟解答 感恩~ 04/05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