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 ω ◎)
看板Employee
標題Re: [討論] 年假與其他假期的相關問題
時間Fri Mar 30 21:54:07 2012
※ 引述《coldmiyako (小盈北鼻~*)》之銘言:
: 但是我們內勤人員的年假,要滿三年才可以有七天的假期
: 這是否是正常的呢?
滿一年即可有7天假,滿三年才給已違法
勞基法第38條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30
(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第79條規定了罰則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
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
十二條、
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 因為公司是隔週休制度的,但遇到連續假期 or 最近的清明節
: 通常都是老闆說「只能放一天」
: 那這真的是只能放一天嗎?
隔週休的公司需給兩天假
詳見此新聞
清明、兒童節同日 隔週休勞工可補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3/today-life1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12.178 (03/30 21:55)
1F:推 coldmiyako:可是我們公司 公告出來的休假日期是僅4/4 補假部分 無 03/30 23:16
2F:→ dophinn:縣市政府勞工局歡迎你!! (申請全公司勞動檢查) 03/30 23:59